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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2023年以来,临夏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为统领,着力加强政治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诉源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种好法治建设“责任田”。建立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了《临夏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规则》《临夏市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制度》《临夏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得到落实。
(二)深学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通过党组专题学、支部引领学、研讨交流学、专题辅导学、大会集中学、干警自主学、宣传推动学、联学联建学等“八学”模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了《中共临夏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方案》,列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计划表,与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联学会议,邀请临夏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联学和巡学旁听组巡学旁听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制作党的二十大展板24块,文化墙2处,努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走深走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激励广大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研讨内容,引导全院干警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要领导带头完成法宣网学习考试任务,将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列入全院干警日常培训计划,及时督促全体干警认真完成学法用法平台学习考试任务。全年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研讨交流活动3次,政治轮训34人次。
二、坚持法治引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市法院坚持聚焦办案主业不放松,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依法履职,主动担当。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11件(含旧存1333件),审执结6908件,结案率87.3%。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临夏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公共秩序、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5件(含旧存122件),审结406件,结案率91.2%。共判处罪犯56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2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75件;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94件;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案件76件;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50件;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9件;贪污贿赂类案件2件。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力服务保障民生。稳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446件(含旧存1093件),审结4611件,结案率84.67%。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在审判过程中注重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调解撤诉结案2351件,调撤率51%。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准合同纠纷案件2680件,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有所乐。审结物权保护、用益物权、所有权等物权纠纷案件109件,维护群众通行、排水和使用财产、土地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935件,彰显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临夏建设。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维护法治统一、促进规则之治,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集中管辖审判庭共受理七县和部分州直部门行政案件319件(含旧存96件),审结278件,结案率87.15%。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力度,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份,实现司法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不断强化规范引领,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引导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89人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树牢善意文明理念,让执行工作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严格执行程序操作规定,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01件(含旧存22件),审结1613件,执结率94.8%,执行到位金额2.26亿元。组织开展“陇原风暴•河州利剑”“执行百日攻坚”等执行专项行动,一批执行“骨头案”得以执结,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努力兑现胜诉权益。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2667余次,拘留41人,拘传89人,查封房产148套,查封机动车38辆,依法冻结扣划存款6000余万元,以雷霆之势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确保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集中执行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成效显著,冻结、扣划银行存款800余万元,执结省专班交办案件4件。全年实施网络司法拍卖36件次,成交金额634.66万元,溢价率2.7% 。
三、深化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市人民法院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效抓手,积极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推行源头预防“抓前端”、非诉挺前“疏中端”、实质解纷“治末端”的“三端”融合治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源头预防“抓前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临夏市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积极选派2名干警入住该中心,参与开展调解工作,强化对基层组织的指导培训,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走深走实。自今年10月临夏市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以来,累计向中心推送案件526件,基层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0件,化解率为51.3%。共受理涉企纠纷案件1175件,结案855件,结案率72.8%。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和案件态势分析,及时向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书,促进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累计制发司法建议书17份,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二)非诉挺前“疏中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紧紧依靠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与市综治中心、银保监会、工会、工商联、妇联等6个重点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着力构建“1+N”大调解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老兵调解室、巾帼工作室、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调解室等,积极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2013年11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特邀6名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员及1名退休法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7件。组建了7个诉前调解独立团队,通过分流、调解、速裁、审理,推动案件繁简分轨,快慢分道,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诉前调解团队共调解各类案件56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13.3%,真正跑出了诉前解纷“加速度”。
(三)实质解纷“治末端”。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落实在诉前、庭前、庭上、庭后、执行各环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切实减少纠纷解决环节,提升质效。调解撤诉结案2351件,调撤率51%。同时,建立速裁案件转出机制,畅通速裁和精审衔接流程,真正实现“分调裁审”高效转换对接,形成分流调解一批、速裁快审一批、精细审判一批的工作格局,真正实现分调裁审全面升级。严格执行《甘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操作规程》,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系统性、全局性、前瞻性谋划,不断提高裁判质量、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教育
(一)高位谋划推动,凝聚普法新提升。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推动普法责任落地落实;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积极构建各部门协助配合、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普法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制定《临夏市人民法院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2023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主要任务、普法对象、组织保障等重点内容,探索打造“123”普法新模式,即:建全一个普法机制,用好线上、线下两个普法平台,做到普法内容、对象、举措三个精准。
(二)聚焦服务大局,拓宽普法新渠道。一是深入开展普法进机关活动。全面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学时完成率、参考率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教育和法治建设,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选派11名法官担任全市1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青春”等法治讲座18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6000余人次;将法治种子播种在学生心间,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青春力量和新鲜血液。三是深入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建立法官联系企业“一对一”制度,83名干警围绕93家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上门服务198次,帮办实事15件,指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产权意识和依法解纷观念,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大宣传活动。利用3.15、6.26、12.4等普法节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禁毒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族团结》《防范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70余人次。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地球保护日”“首个生态日”等节点,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开展判后答疑辅工作。对判决案件全部进行答疑辅导工作,利用面对面答疑、电话答疑等方式,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或者案件中涉及的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进行全方位解答辅导。市法院答疑率达到了96.5%,极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服判息诉率。截止目前,一审判决服判息诉率达到81.81%,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信服度。六是深入宣传报道工作亮点。在甘肃法治报、法治甘肃网、新甘肃等媒体报道市法院亮点工作共计45篇。
(三)融入司法实践,打造普法新亮点。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坚持司法公开是最好的普法,深化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运用好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等渠道,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1504次;依托法院庭审现场,开展以案普法,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场,共计邀请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部门干部42人;依托法院开放日“零距离”普法,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市一中学50名师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宪法宣讲等,沉浸式体验司法审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尊崇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用“小案例”讲好“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努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在甘肃临夏市法院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法院新闻动态120余篇,“临法课堂”12期,发布普法文章74期。
五、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聚焦积案清理,全面攻坚成效显著。自全省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坚持靶向施策,主动出击,科学调度,对一年以上积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积案清理范围和目标,列明清单、建立台账、查明案件长期未结原因,形成一案一清理计划,因案施策、分类管理、推行清单式督办,按照任务目标,向积案展开精准攻坚,把清积责任坚决扛在肩上,举全院之力、以超常规之举,88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提前18天完成清积工作任务,“半年清积”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省法院的肯定,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作为先进法院作交流发言。
(二)聚焦提质增效,全面深化审判管理。建全审判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临夏市人民法院结案管理办法》《临夏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评查督查制度》《临夏市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等6项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季总结”的常态化、规范化动态监控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发出周提醒11份,月通报3份,季总结1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2份,召开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会3次,发出书面督办令136份。
(三)聚焦群众关切,全面践行为民理念。全力化解信访积案,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联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开创全方位、多层次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良好工作局面。省委巡视组交办35件,其中办结35件,化解33件,州、市有关部门转办25件,已全部按照转办要求进行答复,接待来访案件20人(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诉源治理”的衔接能力有待提升。有的案件调解难度较大,调解人员培训学习有待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有待增加;二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待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解纷主体相互之间的支持配合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合力,矛盾纠纷向法院集中的形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三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法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政治建设与提升司法公信深度融合。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服务大局与发挥审判职能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新型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行大练兵专项活动,推行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建设。
(三)坚持司法为民与提升司法效率深度融合。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案件处理效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加强以案释法,以公正裁判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提升法治意识深度融合。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户外电子屏、法治文化长廊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浓厚法治重陶教化氛围。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工作力度。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活动形式,拓宽法律宣讲范围,开展丰富多样的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1至3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055条、采用发布信息1740条、采用率85%。市人社局、南龙镇、城郊镇、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公开信息较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3月份,群众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向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规范办理答复7件。在市政府办电话回访中,申请人对各单位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1至3月份,我市各单位已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5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7个,新浪微博3个,其他13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突出,部分信息图片、附件未经处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隐患。如: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单位。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统计反馈,各单位普遍存在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情况,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多次更新不及时情况。如: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账号“河州商务”;城南街道抖音账号“临夏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临夏市财政微信公众号账号“临夏市财政”等。
(三)部门文件发布及解读不到位。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工作滞后,还没有较好的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稿件同步发布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市人民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隐私关。对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错别字和不规范表述提示预警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保护,提高发布内容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在市人民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必须使用市人民政府网“内容检测”功能对信息内容进行复查。
(二)加强部门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形式在政务新媒体、市人民政府网等多渠道发布,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接待咨询群众、发布政府信息、更新公开资料、解决设备问题,确保政务公开专区的正常运转。
(四)全面做好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同时要举一反三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将通报问题整改、自查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统办楼526室)。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临市府办便发[2023]64号 |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3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236条、采用发布信息2766条、采用率85%。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南龙镇、城郊镇报送公开信息超过100条;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枹罕镇、八坊街道报送信息超过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3月份,群众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向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房征中心、市统计局等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规范办理答复7件。在市政府办电话回访中,申请人对各单位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3月底,市政府办对全市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了部分不规范账号,经查,我市行政部门已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68个,此次摸底新增注销2个(市卫健局头条号、环境分局微信公众号),新增注册2个(城管局和应急管理局抖音号),变更账号类型1个(市招商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统计反馈,各单位普遍存在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情况,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多次更新不及时情况。
(三)部门文件发布及解读不到位。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工作滞后,还没有较好的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稿件同步发布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市人民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发布内容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
(七)加强部门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形式在政务新媒体、市人民政府网等多渠道发布,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附件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2023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统计表
(此件删减后公开,附件不公开)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临市府办发[2023]6号
关于印发《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要求“五统一”原则,建设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分批建设,第一、二期1个市级和22个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已于2022年建成投运,2023年计划实施第三期25个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其余村(社区)将陆续开展建设,至2025年实现我市三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全覆盖,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集中、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建设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包含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
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解读、业务自助办理等服务。统一配备显示屏、计算机、查询机、打印机、资料架等设备,并根据场所实际面积,在醒目区域设计制作风格统一、标识清楚的背景墙。
四、功能定位
(一)信息查询
1.通过计算机访问临夏市人民政府网,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留言、信息公开申请、下载打印文件等服务。
2.以查询机为载体的“临夏市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融合政府信息查询、法律法规查询、政策解读查询、政府文件一键打印下载等多个功能,方便群众快速精准获取政府信息。
3.资料展示架集中摆放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政策汇编、办事指南等资料。
4.通过政务“码”,梳理本市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新媒体、相关政务平台及部分更新频率较高的公开事项,通过二维码集中展示。
(二)申请受理。专区提供线下和线上两种申请方式,线下提供《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群众可根据需要,现场向窗口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或由专人现场引导群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办事咨询。由专人提供现场办件指引、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针对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及其他政务事项不清楚、不会操作等问题进行办事咨询导引,同时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
(四)自助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有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一体机,集中提供办事指南、办理进程、办件结果等信息查询和业务自助办理、材料打印、下载等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集成服务。
(五)公开展示。通过显示屏集中展示最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全市及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和相关工作动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整体协调推进。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开平台软硬件设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监管指导。专区建成后由各单位负责日常维护运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以专区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推手,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群众满意。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积极配合建设工作,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能正确指导协助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解答一般政策咨询。
各专区要及时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办事指南等文件资料,及时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责任栏目。
(三)严格规范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围绕公开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课堂讲授、调研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并结合全市政务公开月通报,对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协调,及时反馈专区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0至12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354条、采用发布信息2242条、采用率95%。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发布公开信息超过100条;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枹罕镇、城郊镇、南龙镇、红园街道报送信息超过50条。
2.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各镇村均按时完成了1至12月份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统计公示工作;26个标准目录中的房屋征收、户籍管理更新不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0至12月份,群众通过市政府网向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规范办理答复5件。在市政府办电话回访中,申请人对各单位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10至12月份,无新增注册注销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频繁发生。
(二)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统计显示,各单位普遍存在更新不及时情况,个别单位甚至长期未更新责任栏目。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仍对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新不及时、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突出。部分单位开通政务新媒体类型较多,存在运维力量薄弱、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有待完善。个别单位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规范完整的审核备案;部分规范性文件已达到废止、失效要求,但清理工作滞后。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市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使用市政府网“内容检测”功能对信息内容进行复查。
(二)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公开。各镇街道要对照《任务分解表》,督促落实好镇街道层面公开任务,在做好工作简报发布的同时,重点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内容发布。同时,各镇街道要梳理汇总好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统计情况,每季度在市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和线下公示栏公开发布,避免突击汇总、数据不实等问题的发生。
(三)及时更新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各单位所有责任栏目已纳入全州政府网站监测系统,系统将定期通报栏目更新情况,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人员,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尤其要重点保障好“政务公开——**单位(镇街道)——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的部门文件等责任栏目。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安全、健康、规范运行。发布内容要严把“五关”做到先审后发,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保障值班制度。要重视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尽快精简注销功能重复、无能力运维的账号。
(五)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办理、答复、存档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对申请事项公开情形的准确判断(包括: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等),对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积极联系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会商研究答复意见。
(六)公开专区规范化管理。已建成政务公开专区的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村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包括: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公示通知等方面信息(可参考市政府网马家庄村和瓦窑村公开栏),并通过专区电视大屏动态展示本单位主要公开内容;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政务公开业务知识,能够帮助引导群众查询政务公开内容、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网站留言、网上办事等;要及时更新专区政策文件、政府公报等文档资料。
(七)其他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所有拟文签发必须认定公开属性,所有成文必须标注公开属性,今后,各单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如未标注公开属性,将不予接收。二是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在政务新媒体、市政府网等多渠道发布。三是各单位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起草、报审、报备。市司法局要及时进行清理失效废止文件,对临期文件要提前进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此件有删减)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