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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召开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12月11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临夏市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讨论了临夏市部分项目已售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方案,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市领导陈占奎、马旭凯、马继超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州工作部署特别是尹弘书记讲话要求,结合12月10日临夏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化解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出实招、下功夫、求实效,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压紧靠实各专责组责任,攻坚克难、强化措施,采取“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审分离”的具体办法和“一小区、一专班、一方案”的方式,严格落实并行办理、容缺办理,同步推进问题整改和登记办证,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全力加快办证进度,确保化解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实现预期效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州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民族地区等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县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制订县域内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锁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加大帮扶、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控辍,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检查,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切实加强对辍学高发县市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省教育厅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地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性别等基本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介,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摸底统计,将辍学、流失学生登记造册报送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小餐饮店、菜市场等违法招用未成年人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区域,要会同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安置帮教机构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三、提高办学质量,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 (一)有效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全面落实《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推行学区走教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乡县之间、城区之间、县际之间合理流动,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快教师的本土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民族地区要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健全双语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机制,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配足配齐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为在校残疾儿童少年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康复与生活环境。充分发挥现有市州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作用,加强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建立三级特殊教育服务指导体系,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二)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各地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 (三)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地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各地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保障每个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一)着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要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因条件薄弱辍学高发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和藏区、高寒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切实保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问责。加快“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采取骨干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提高小规模学校教师教育信息化水平,使其能够熟练应用数字化设备和教育资源开展教学。 (二)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关于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安置帮教机构、残联组织,切实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地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的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积极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面向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面向我省革命老区专项招生、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分类招生考试等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 五、强化保障措施,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各地要科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全面推进送教上门工作,积极探索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方式方法,根据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原因和残疾程度、类型,对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人一案”,逐个确定教育形式,逐一解决其受教育问题,做到“全覆盖、零拒绝”,让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要通过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学校教师、当地群众、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意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师资配备等条件,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县市区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审批等程序。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小学延期开学“停课不停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近期,部分地方陆续开始了网上“停课不停学”工作,大家对一些问题比较关心。为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提出“停课不停学”? 答: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学校延期开学,学生不能在正常开学时间到校上课学习。因此,广大家长十分关心延期开学期间孩子的居家学习问题,有的家长甚至产生了焦虑。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地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响应、勇于担当,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目前采取的网上学习是一项临时应急措施。 二、如何准确把握“停课不停学”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答:“停课不停学”不是指单纯意义上的网上上课,也不只是学校课程的学习,而是一种广义的学习,只要有助于学生成长进步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可以的。要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特别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学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也可以多读一些经典名著名篇。学习的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一些地方开通网上教学,只是“停课不停学”的方式之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教学的一种探索。 三、如何看待一些地方组织教师录播网上课程? 答:开展“停课不停学”、做好网上教学工作没有必要普遍要求教师去录播课程。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地方、学校现有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确有需要的,可由教育部门统筹组织少数优秀骨干教师适当新录一些网络课程,作为必要补充,共享优质资源。各地要针对网上学习特点和学科特点,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教学安排。如果强行要求所有教师进行录播,不仅质量上难以保障,而且也会增加教师负担,并且造成资源浪费,这种现象必须予以制止。 四、如何防止增加学生负担? 答:实施“停课不停学”,各地要区别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网上教学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合理选择学习资源。对上网学习的要求,可借鉴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对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同时,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保护视力,增强体魄,保障身心健康。严禁幼儿园开展网上教学活动。 五、如何做好开学后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衔接? 答:居家学习因客观条件、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学习效果会有差别。要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正式开学恢复课堂教学后,各地各校要精准分析学情,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对已经居家在网上学习过的学生,有重点地对已学内容进行讲解和复习,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确保每名学生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内容,然后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对小学低年级没有参加网上课程学习的要从头开始。特别要加强对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关爱。 六、如何应对网上教学出现的网络拥堵现象? 答:确保网络正常运行是保障网上教学的基本前提。由于我国中小学生人数众多,各地网络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在延期开学的同一时间段内集中上网学习,出现了网络拥堵。各地要加大与工信部门及网络运行企业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支持。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网络情况、服务能力、学生分布等做好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指导“错峰”登录上网。 七、如何规范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 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根据各地要求,停止线下培训行为,不得擅自提前开课形成学生聚集,严防疫情扩散。要规范线上培训行为,对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 |
2019年临夏市“两后生”中职院校招生公告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落实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量占比,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确定的铁路货运增量任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比2017年全年社会铁路货运量(6053万吨)增加20、28、52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按照国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甘肃铁路建设的会谈纪要》,加快推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铁路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到2020年,我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72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里程3000公里以上,路网密度达到150公里/万平方公里,形成内联外通、点线结合、对外放射、对内成网的路网结构,逐步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局面,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等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重点加快国电酒泉热电公司、甘电投金昌煤炭储运基地和白银热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接轨的8条铁路专用线,实现我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清理规范铁路相关收费工作,规范企业价格公告行为。依法合规加强铁路收费管理,严禁巧立名目价外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收费,完善健全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货物品类、去向、区域、季节等不同的市场状况动态调整铁路运价,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兰州铁路监管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治超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超”工作格局,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依托全省超限检测站,强化路警治超联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科技治超投入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劝返车道及监测设施建设,有计划、按年度、分步骤完成,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数据与入口发卡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的联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货运车辆称重检测数据及视频监控资料,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的实施联合惩戒。2019年4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行全计重收费,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大力推进标准化、集装化运输装备换代升级,推广应用以45英尺宽体箱、20英尺35吨敞顶箱、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液体罐式箱、小型冷藏箱、水泥罐式箱、商品汽车集装箱等运输。加大对裸玻璃、铝卷支架、石板材等装载新工艺的引进和研发,提高装卸品质,降低物流成本,满足发展多式联运的运输需求。各相关部门在项目研发和推广过程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市州政府、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高效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开展无车承运人和甩挂运输试点,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发展。推进货运枢纽转型升级,优化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各市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推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1.加快联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络化布局和设施改造,分层、分类优化完善既有路网和场站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及通道设施,加快三大国际陆港和三大国际空港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辟货运航线,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强化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运输装备升级改造、信息互联共享。着力破解多式联运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完善全省陆港、空港、集装箱中转站、编组站、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重点煤炭、金属矿石、钢铁集散基地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加快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邮政快递物流园区等外联专用公路项目建设。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优化中心城市、老城区、出城入园交通通行管制措施和共同配送装卸点管理措施。(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对兰州国际港务区、兰州新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积极培育我省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深入推进兰州—加德满都南亚公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中川北站—阿拉山口境公铁联运中欧班列等联运示范线路建设。(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城市绿色配送工程建设,以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为依托,重点发展快递物流,推动城市配送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配送服务网络。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推行“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模式,不断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到2020年,建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形成干线运输与末端配送高效衔接的物流体系。(各市州政府、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各地要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绿色低碳运输。制定出台《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重载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在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加大对排放超标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各市州政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加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完善公铁联运信息交换接口标准体系,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实现铁路现车、装卸车、货物在途、到达预确报信息互联共享。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以兰州陆港信息平台为基础,积极与“丝绸之路信息港”等大数据资源衔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物流服务信息平台的整合,促进铁路、公路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研究建立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政府按照“一市一策、一企一策”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 1.落实财政等支持政策。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积极协调铁路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公转铁重点企业筹措建设资金。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金融税收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多式联运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多式联运企业贷款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企业上市。公转铁重点企业上缴的环保税形成的财政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列支用于更新环保设施设备。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公转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省直相关部门在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方面加快审批速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在新建铁路项目中,地方政府应充分征求铁路部门意见,综合考虑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完善交通组织、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条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多式联运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确需配套实施的道路连接线,地方政府应保障用地指标,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产业政策。鼓励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引导已建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尽量通过铁路运输大宗及散堆装货物;引导其他企业对中长运距货物,能够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发展点对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专列,积极推广敞顶箱运输。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我省特色农副产品等外运,通过国际合作打造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复合型贸易物流通道,不断提升“南向通道”货运班列运行效率。(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 建立动态督导考评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铁路、工矿等企业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落实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量占比,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确定的铁路货运增量任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比2017年全年社会铁路货运量(6053万吨)增加20、28、52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按照国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甘肃铁路建设的会谈纪要》,加快推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铁路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到2020年,我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72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里程3000公里以上,路网密度达到150公里/万平方公里,形成内联外通、点线结合、对外放射、对内成网的路网结构,逐步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局面,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等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重点加快国电酒泉热电公司、甘电投金昌煤炭储运基地和白银热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接轨的8条铁路专用线,实现我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清理规范铁路相关收费工作,规范企业价格公告行为。依法合规加强铁路收费管理,严禁巧立名目价外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收费,完善健全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货物品类、去向、区域、季节等不同的市场状况动态调整铁路运价,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兰州铁路监管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治超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超”工作格局,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依托全省超限检测站,强化路警治超联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科技治超投入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劝返车道及监测设施建设,有计划、按年度、分步骤完成,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数据与入口发卡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的联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货运车辆称重检测数据及视频监控资料,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的实施联合惩戒。2019年4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行全计重收费,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大力推进标准化、集装化运输装备换代升级,推广应用以45英尺宽体箱、20英尺35吨敞顶箱、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液体罐式箱、小型冷藏箱、水泥罐式箱、商品汽车集装箱等运输。加大对裸玻璃、铝卷支架、石板材等装载新工艺的引进和研发,提高装卸品质,降低物流成本,满足发展多式联运的运输需求。各相关部门在项目研发和推广过程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市州政府、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高效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开展无车承运人和甩挂运输试点,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发展。推进货运枢纽转型升级,优化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各市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推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1.加快联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络化布局和设施改造,分层、分类优化完善既有路网和场站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及通道设施,加快三大国际陆港和三大国际空港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辟货运航线,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强化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运输装备升级改造、信息互联共享。着力破解多式联运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完善全省陆港、空港、集装箱中转站、编组站、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重点煤炭、金属矿石、钢铁集散基地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加快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邮政快递物流园区等外联专用公路项目建设。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优化中心城市、老城区、出城入园交通通行管制措施和共同配送装卸点管理措施。(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对兰州国际港务区、兰州新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积极培育我省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深入推进兰州—加德满都南亚公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中川北站—阿拉山口境公铁联运中欧班列等联运示范线路建设。(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城市绿色配送工程建设,以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为依托,重点发展快递物流,推动城市配送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配送服务网络。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推行“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模式,不断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到2020年,建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形成干线运输与末端配送高效衔接的物流体系。(各市州政府、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各地要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绿色低碳运输。制定出台《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重载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在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加大对排放超标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各市州政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加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完善公铁联运信息交换接口标准体系,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实现铁路现车、装卸车、货物在途、到达预确报信息互联共享。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以兰州陆港信息平台为基础,积极与“丝绸之路信息港”等大数据资源衔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物流服务信息平台的整合,促进铁路、公路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研究建立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政府按照“一市一策、一企一策”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 1.落实财政等支持政策。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积极协调铁路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公转铁重点企业筹措建设资金。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金融税收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多式联运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多式联运企业贷款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企业上市。公转铁重点企业上缴的环保税形成的财政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列支用于更新环保设施设备。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公转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省直相关部门在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方面加快审批速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在新建铁路项目中,地方政府应充分征求铁路部门意见,综合考虑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完善交通组织、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条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多式联运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确需配套实施的道路连接线,地方政府应保障用地指标,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产业政策。鼓励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引导已建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尽量通过铁路运输大宗及散堆装货物;引导其他企业对中长运距货物,能够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发展点对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专列,积极推广敞顶箱运输。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我省特色农副产品等外运,通过国际合作打造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复合型贸易物流通道,不断提升“南向通道”货运班列运行效率。(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 建立动态督导考评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铁路、工矿等企业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临夏州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336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十三五”临夏州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十三五”临夏州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十三五”临夏州结核病防治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健康临夏建设,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根据《“十三五”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我州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依规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成功治疗率均保持在85%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基本实现了我州“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但我州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结核病防治形势严峻。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结核病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基层医疗机构防治力量薄弱,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不足,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治疗和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总体目标 全州肺结核发病人数进一步减少,年活动性肺结核人数控制在1200例以下。报告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肺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州级肺结核病定点医院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所有县级肺结核病定点医院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将肺结核纳入医保特殊门诊疾病范围,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防治措施 (一)规范防治服务体系,推进防治结合。 各县市向全州公布州、县两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名单,进一步规范防治服务网络。所有定点医院要达到呼吸道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州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诊治耐多药和疑难重症肺结核患者。积极推进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并根据定点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在患者居家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二)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提高防治针对性。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配合,做好对病原学检查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肺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加强出入境人员肺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做好相应的医疗和防控措施。将肺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入监(所)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早期发现传染源。开展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掌握肺结核病流行传播规律和菌株变异情况,优化防治政策。县级定点医院负责对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对病原学检查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并将耐多药肺结核疑似患者转至州级定点医院进行耐药检测和诊断。 2.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负责结核病和艾滋病诊疗的定点医院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共同做好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筛查、诊治和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定期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教育部门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对学校中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各级疾控机构加强学校肺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为学校开展肺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肺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治疗随访和宣传教育等服务工作。对跨区域治疗的患者,做好信息衔接。加强监管场所监管人员防控,开展入监(所)肺结核病筛查和日常监测,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对即将出监(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结核患者,监管场所应当及时做好转介工作,将有关信息报送被监管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定点医院继续完成治疗。 (三)完善结核病防治措施,规范诊疗行为。 1.定点医院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疗,推广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结核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定点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病情稳定的患者要转回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规范治疗。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落实定点医院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评估制度。 2.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采取住院治疗,待痰菌阴转后再出院。住院治疗试点医院应设立独立的结核病患者住院区域,配置必要的感染控制设施、设备和医务人员,制定传染性患者住院治疗管理制度。完善儿童肺结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对儿科医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规范儿童肺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儿童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观察。 3.加强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各县市要完善肺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肺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将肺结核病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州卫计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州肺结核病诊疗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医院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部门协作,落实患者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 各县市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和费用的引导制约作用。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所有确诊患者全部纳入建档立卡户,做好患者各项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肺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自付比例。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减轻患者看病负担;为贫困传染性患者提供适当生活补助,避免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支出而因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对贫困肺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生活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人均0.35元的投入,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治责任,完成规划任务。支持驻地部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贫困地区肺结核病防治力度,对农村贫困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将肺结核病防治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协调完善全州肺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肺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大力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发改部门负责加强肺结核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肺结核病防治设施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新生入学体检等学校肺结核病防控措施,创建良好学校卫生环境,督促学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疫情报告,严防肺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蔓延。公安、司法部门负责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对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的被监管人员开展肺结核病检查和治疗管理;将肺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干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内容,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入监(所)和日常教育内容。民政部门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肺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财政部门负责根据肺结核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切实减轻肺结核患者就医负担。人社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完善医保政策,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肺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将肺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质量监管,完善药品质量抽验机制。扶贫办负责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肺结核病患者的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做到精准帮扶、无一遗漏。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为贫困肺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 (三)加强监督与评估。各县市要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州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于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 |
以产业发展促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题:以产业发展促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新华社记者于文静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规划聚焦哪些重点?有哪些举措?如何解决“人、地、钱”问题?在农业农村部1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作出解读。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聚集走进河北省泊头市营子镇的桑树林,颗颗桑葚挂满枝头,游客在树影下采摘,村民忙着打桑葚、装箱,客商在采摘园外批发果实……近年来,泊头市形成了集种植、加工、销售、康养于一体的桑葚产业,开发的桑葚干、桑葚酒、桑叶馒头等特色产品,受到消费者青睐,促进了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曾衍德表示,我国乡村产业发展有好基础。2019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超过22万亿元,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超过8500亿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650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000亿元,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但乡村产业仍存在门类不宽、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他说,此次规划的编制,有利于引导更多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汇聚起乡村产业振兴的力量。据介绍,规划重点对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进行布局,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创新创业也作出安排。规划提出,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32万亿元,乡村休闲旅游经营收入超过1.2万亿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均达到1万亿元,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超过1500万人。新技术新装备助推加工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人们减少外出就餐,电商平台的冷冻汤包、鲜虾馄饨、韩国冷面等特色速食产品销售旺盛,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的巨大需求。农产品加工业是提升附加值的关键,也是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曾衍德表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规模较大。2019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万家,吸纳3000多万人就业。但创新能力不强,开发层次较浅、质量效益不高。规划提出,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细加工,开发类别多样、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系列化产品。“技术创新是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规划就新技术、新装备提出要求。”曾衍德说,要以农产品加工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为重点,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加工技术与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以乡村旅游融通工农城乡田园那么美,我想去看看。近年来,稻田、花海、梯田、茶园、牧场等风光吸引了不少人周末去乡间走走,顺便带上些“后备箱”旅游产品和“伴手礼”。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是规划提出的重要内容。曾衍德说,乡村休闲旅游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横跨一二三产业、兼容生产生活生态、融通工农城乡的新业态,但也面临同质化现象突出问题。对此,规划提出推进布局优化,推进差异发展。建设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民俗民族风情区、传统农区等乡村休闲旅游区域和景点。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农耕文化等农业农村资源,开发地域特色鲜明的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产品。规划明确,引导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文旅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建设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休闲旅游点水、电、路、讯、网等设施建设,完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厕所等设施条件,开展垃圾污水等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完善“人、地、钱”政策支持“发展乡村产业,需要一大批敢为人先、百折不挠的创新创业者,形成创业奔富热潮。”曾衍德说,2019年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中,创办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占80%,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的超过50%。规划对推进农村创新创业作出以下部署:——培育创业主体。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主体,打造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群体。——搭建创业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业指导。建立专家、企业家、带头人创业导师队伍,强化创业服务和培训。曾衍德说,规划还提出加快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乡村产业。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农业农村部将扎实推进措施落实,努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
临夏:美丽乡村撬动旅游扶贫 临夏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旅游资源富集。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临夏州以美丽乡村为载体发展乡村旅游和田园综合体,助推了群众增收。9月22日,“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中国成立70周年甘肃发展成就巡礼全媒体集中采访团来到了临夏市南龙镇妥家村草滩旅游景点,风格迥异、富有韵味、个性十足的美丽乡村景区吸引了周边群众休闲观光游玩。临夏市南龙镇妥家村共有84户360余人。今年上半年,南龙镇党委、政府聚焦乡村旅游,实施“米改花”项目,在全村连片种植油菜100余亩,营造百亩油菜花海,利用妥家村草滩自然风景资源,打造了风铃长廊、网红桥、彩虹滑道、观景亭、水系景观等景点。来自临夏市的张女士带着自己的小孩观光游玩。她说:“现在农村环境真漂亮,周末在这里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美景和田园风光,地方又宽敞,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村支部书记马辉说,在发展乡村旅游中,他们利用“党建+扶贫+旅游”的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带头,成立了临夏市金色草滩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累计接待游客上万人。村集体经济从6000元飙升到了7万元,户均增收900元。临夏市折桥镇折桥村毗邻临城区,靠山临河,植被茂密,田园风光秀美。该村依托独特的田园风光、区位优势、民俗风情、饮食特色,大力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2019年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列为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为了把农家乐产业做大做强,折桥镇实施“党建+”模式,(党建+扶贫、党建+协会、党建+示范店),出台了建档立卡户创办农家乐享受5万元贴息精准扶贫贷款、当年新开办农家乐每户享受1万元奖补资金、10万元低息“农家贷”等优惠政策。农家乐协会会长马武兴说:“为了使村里的农家乐健康发展,我们先后组织了500余人次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观摩考察。注册了“魅力折桥湾”商标,借助临夏葫芦雕刻、蛋雕、泥塑等特色手工艺,开发旅游产品。目前,全镇已发展农家乐1060多家,年营业额3000余万元,纯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走进折桥村玉忠农家院,干净整洁,茶饭飘香。马玉忠热情洋溢地说:“过去我在外地打工,一年收入除了开支所剩无几,成了村里的贫困户,驻村干部动员我开办农家乐,通过精准扶贫项目帮扶,我从亲戚朋友借了些钱办起了玉忠农家院,生意一年比一年好,每年收入14万元左右,家里也照顾了,钱也挣了,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旅游业是临夏州重点打造的三个“百亿元”产业之一。近年来,临夏州紧紧抓抓住国家重点扶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机遇,争取第一批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84万元,实施了全州1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扶持贫困户建设农家乐84个;今年,争取的第一批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150万元5月份已到位,正在实施17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和84个贫困户农家乐项目建设;2020年预计下达资金1494万元实施11个旅游扶贫重点村、扶持贫困户发展394个农家乐。为了宣传推介乡村旅游,临夏州组织相关县市分别在厦门、西宁、重庆、广州等省市举办文化旅游专场推介会,全面展示临夏砖雕、彩陶、民族刺绣、东乡手抓、百合、大接杏等特色旅游商品。各县(市)还立足自身优势,举办了牡丹文化月、梨花节、杏花节、名菜名吃争霸赛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旅游节会活动,极大地提升了临夏乡村旅游知名度。乡村旅游带动了文化、体育、商贸、观光农业迅速发展。使“玉米改花”、“玉米改菜”,油菜花海、高原夏菜、千亩蔬菜大棚、羊肚菌、姬松茸、水果秋葵等高附加值农产品成为群众致富的拳头产品。截至去年12月底,全州共接待乡村旅游人数825.25万人,实现综合收入16.18亿元。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不仅扮靓了村庄,解决了农村空雀老人问题,增加了就业岗位,助推了文旅农融合发展,也鼓起了村民的“钱袋子”。来源:甘肃农民网 |
临夏市旅游产业发展综述盛装巧扮等您来——临夏市旅游产业发展综述看八坊十三巷中的古风建筑、赏六十里河州牡丹盛妆开放、到马家庄游乐城拾童趣忆乡愁……临夏市以生机勃勃的姿态,绘制出文化旅游交融发展的美丽画卷。2018年,该市累计接待游客764.58万人次,总收入34.12亿元。近年来,临夏市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旅游资源两大优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理念,依托牡丹文化月、临博会等重要节会平台,加快培育生态经济,将旅游业打造成县域经济发展支柱型产业。去年牡丹文化节期间,来临游客、车辆成倍增长,各景点、酒店客房爆满,“农家乐”生意异常兴旺,各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增幅明显,旅游产业已成为临夏市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我从飞机上看到推介你们临夏的宣传片,一直想来看看。今天看到真正的八坊十三巷,真的很让我震撼。砖雕艺术、古风建筑、各种美食让我记忆深刻,以后有机会还会再来……”来自北京的周女士不禁感叹。临夏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文化融合为切入点,用改革思维和办法破解“城中村”改造和县域经济发展两大课题,探索出了一条“城中村”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改造后的八坊十三巷作为国家4A级景区,近两年累计接待游客480多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9亿元。临夏市八坊十三巷获国务院、省政府表扬,取得了城中村变身文旅新地标的实践突破,成为全国典型。即使在冬季,临夏市马家庄游乐城依然人气不减。一台戏、一场球、一出秀、一家宴等趣味十足的精彩活动让游客不顾严寒,纷纷涌入马家庄体验民间传统竞技,观看各种表演活动。马家庄村的转型升级不仅改变着本村及周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更对培育壮大临夏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带动全市冬春季旅游快速发展,促进“文旅农商”深度融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临夏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乡村振兴”和“旅游强省”战略,借力“中国光彩事业临夏行”广阔平台,不断做大群众脱贫增收的平台,旅游的承载能力和综合接待能力显著提高。去年,宾馆入住率达到59.7%,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为了满足游客需求,临夏市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目前,全市共有大中型餐饮1646家,宾馆141家,旅游大巴34辆,出租车767辆,最大限度满足游客所需。若想远离城市喧嚣,寻一处恬静之处品茗垂钓、采摘蔬果、品尝农家风味美食,“农家乐”是不二之选。一到春暖花开的季节,临夏市各“农家乐”中游客络绎不绝。大批游客前来体验生态采摘的乐趣,在丰富他们假日休闲生活的同时,也带动了乡村农民增收。临夏市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为全域旅游发展注入不竭动力。目前,全市共创建旅游扶贫村、示范村、专业村10家,发展休闲农家乐272户,带动近2000名农村群众就近就业。一年一度的河州牡丹文化月,“以花为媒”做足了功课。以牡丹为元素开展多彩临夏河州风情游、八坊十三巷民俗体验游、夜色牡丹之约灯光秀、牡丹商品美食展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节会期间临夏市共接待游客234.1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35亿元。“赏花经济”正成为临夏“全域旅游”的新亮点。临夏市紫斑牡丹多次荣登央视,现已成为全国人民喜爱的赏花旅游胜地。每年一到四、五月,甘南、青海、兰州等地的游客蜂拥而至,只为近距离一睹牡丹的芳容。各种节会活动的举办,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近年来,临夏市围绕打造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断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持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如今,临夏市已成为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玩雪全域全季旅游的理想之地,开放、包容的美丽新临夏盛装相扮欢迎您的到来……文字来源: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 |
两不愁”、安全饮水指标怎么认定等问题解答不愁吃、不愁穿指标怎么认定? 答:贫困家庭成员不为吃穿发愁,家有余粮或有钱购粮,所有成员四季有衣换,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安全饮水指标怎么认定? 答:有安全饮水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即达到退出标准。①用水方式,包括自来水、集中供水点、水窖或其它储水设备,小电井、引泉和大口井等;②水量够用,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③取水方便,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④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进行评价);⑤水质:应综合根据当地农村供水水源水质特点、污染源分布特征、供水工程规模、人群健康风险的可控性,合理确定水质检测指标,科学开展评价。对千吨万人水厂供水的用水户,出厂水或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的相关指标规定;对千吨万人以下水厂供水的用水户,出ㄏ水或现场抽检结果符GB5749相关指标宽限规定;对无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和水窖、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应符合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要求(若进行水质抽检,结果符合GB5749相关指标宽限规定,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义务教育有保障验收内容是什么?答: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1)不失学辍学:主要是指除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对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送教上门政策,无失学辍学。 (2)保障有学上:主要是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上学远、无寄宿学位而失学辍学。 (3)保障上得起学:就是全面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政策,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义务教育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失学辍学。 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教财〔2011〕6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7号),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没有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享受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在异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按照学生就读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不影响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什么? 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简称“营养餐”)是对全省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以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800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因此,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不能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 另外,在脱贫验收时,上述情况依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符合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即可视为达到脱贫验收标准。在异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按照学生就读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不影响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 (未完待续)责编:范海东编辑:山桦见习编辑:马斌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算?一图看懂! |
临夏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十知道”临夏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十知道”一、群众得病怎么看?答:参加医保是基本,分级诊疗有规定。小病最好到当地村卫生室或社区医院看门诊;病情较重的建议先到乡镇卫生院,看不好再到县(市)医院;确因病情需要的就到州级或转州外医院看,但必须是定点医院,还要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不办手续的,不享受“一站式”结报,报销比例降低20%。二、门诊费用怎么报?答:1.门诊费用有2种,即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2.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75%,报销就在本县市,每人每年不能超过80元。3.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要申报,有多种病的只能申报一种。原则上要在州内公立医院看,即时结报;确因病情需要的就到州外公立定点医院看,费用先由个人垫付,随后带上发票和电子处方到当地卫生院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75%。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分为4类45种。一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二类(13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脑瘫,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三类(18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腰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四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病,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门诊慢特病年内有封顶线:一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60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000元;二类苯丙酮尿症患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4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0000元;三类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00元;四类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00元。 三、哪些是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答: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是指《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医疗费用100%按比例报销;“乙类”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20%后按比例报销;“丙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部负担。 四、什么是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几种?答:1.起付线是按不同医院级别和标准,在住院医疗总费用中先由个人自付的费用。2.起付线标准分四种:一级医院(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150元;二级医院(主要指县市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转州外3000元。五、基本医保住院报销的比例 有几级?一年最高报多少?答:1.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有四种: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转州外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以上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2.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60000元。六、大病保险如何报?答:1.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分段报销:0—10000元10000元)报销60%;10000—20000元(含20000元)报销65%;20000—50000元(含50000元)报销70%;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报销75%;100000元以上报销80%。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5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3.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最高补偿20000元。七、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几类?怎么补?答:1.医疗救助的对象有5类:(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2.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费用,按75%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对象提高20个百分点,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医疗救助对象因患重特大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提高15个百分点,年度救助限额60000元。 八、生育费用如何报?答:生育费用按定额给予报销。报销标准为:一级医院顺产900元,剖宫产15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顺产1400元,剖宫产2500元。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报销。生育时发生合并症,费用超出定额标准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九、什么是“站式”即时结报?答:城乡参保居民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十、不能报销的费用有哪些?答:城乡参保居民有下列情形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4.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5.出国出境就医的;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7.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9.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形。 责编:范海东见习编辑:马斌 |
【省媒看临夏】实干筑梦!临夏市城区北山地质灾害片区易地搬迁工程将年底完成为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彻底解决了北山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今年9月,临夏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了G310线临夏市段(环城北路)建设工程暨城区北山地质灾害片区易地搬迁工程。至目前,登记、摇号、资料审核等各项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开展当中,预计将在2019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北山沿线群众搬迁工作。片区内居民已尽数搬离危房据介绍,临夏市城区北山根沿线3公里的狭长区域内,居住有645户2200余人,多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迁移到农村,再回迁城市时,因住房无法落实,便陆续在北山根沿线划地建房居住。此处房屋多为沿山建造,土胚房居多,且年久失修,而沿线山体因地质问题,又存在灾害隐患点多达三十七处,每年汛期房屋倒塌、山体局部开裂滑坡频发,严重威胁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去的条件非常差,夜里要是下一场大雨,山上的泥石流就铺卷着大石块滚了下来,有些人的房子都冲垮了,哪能想到还能住上宽敞、明亮、暖和的楼房。”王玉忠从前是北山上的居民,现在搬离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谈及易地搬迁政策的他,眼中是满满的感恩与欣慰。据了解,临夏市城区北山地质灾害片区易地搬迁红园街道指挥部,在北山地质灾害片区沿线拉网式摸排的基础上,分片召集住户对搬迁政策及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全面宣传讲解,动员搬迁登记,审核两证,召开北山城区地质灾害易地搬迁抽签选房现场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临夏市公证处、群众代表和被征收群众共同监督见证下,已进行了十次搬迁户抽签选房。截止11月12日,临夏市环城北路红园街道片区拆迁进展十分顺利,环北片涉及住户414户,已摇号抽签399户,家户已签协议381户,铺面已签订协议71户,已彻底拆除379户,拆除面积6万平方米。西门片共登记216户,已参加抽签摇号151户,签订协议110户。来源:中国甘肃网责编:范海东编辑:张皓静 |
传统种植+创新探索 临夏市折桥镇小蘑菇种出“致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