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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近年来,临夏市折桥镇大庄村抢抓机遇,大力发展花卉产业,色彩斑斓的花卉大棚不仅美化了乡村,也成为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同时,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大庄村还积极引导种植户试种灵芝、羊肚菌、蓝莓、观赏鱼等特色产品,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盛夏时节,走进折桥镇大庄村,一排排花卉大棚里,映入眼帘的是五颜六色、争妍斗艳的鲜花和郁郁葱葱的绿植,形态娇艳的各式花卉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机勃勃,令人赏心悦目。“现在花卉市场挺火热的,我们这些花卉还没上市就被预定的差不多了,每年收入也能有好几万。”花卉种植户汤国庆正在往车上搬运着即将售卖的鲜花,他满脸欣喜告诉记者。
临夏市折桥镇大庄村花卉种植户 汤国庆:我现在种了八个大棚,都是按季节性种,现有的品种有茶花、杜鹃、三角梅、盆景、仙客来、兰花和一些从南方引进来的品种。我家三代人都养花,以花谋生,发家致富,感谢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关心。
在大庄村大棚种植户雷明的灵芝试种大棚里,记者看到,一枚枚灵芝个头饱满,有的状似小伞,有的形如手掌,“伞面”上均覆盖着厚厚的红褐色粉末,这是灵芝发育后期释放的种子,也就是孢子粉。雷明告诉记者,种植灵芝周期短、种植过程不施化肥、不打农药,纯天然无污染,这次试种成功,更加坚定了他发展灵芝产业的决心。
临夏市折桥镇大庄村村委会副主任 张贤:近年来,我们大庄村坚持以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积极推广花卉、果蔬等特色农产品种植,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潜力和活力。截至目前,我们村共建有82个种植大棚,其中花卉大棚41个,蔬菜大棚20余个。此外,我们村还在积极探索种植灵芝、蓝莓、鹿茸菌等特色农产品,以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产业兴则乡村兴。下一步,折桥镇将继续握好时代“接力棒”,选准特色产业、做强产业品牌、激发产业活力,持续用力,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在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中,增资添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激发乡村工匠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州和美乡村建设。根据《临夏州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推荐和市级审核,拟认定肖占林等13人为临夏市第二批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等方式,向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反映问题,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如不存在不符合评定要求的问题,将正式确定为临夏市乡村工匠。
监督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 0930--6225145
市人社局: 0930--6320110
5月17日,临夏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议暨5月份驻村帮扶总队长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任亮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马永杰主持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相关篇目和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暨积石山县灾区群众稳定增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劳务输转工作、抗震房改造工作和南龙镇、枹罕镇关于防返贫监测、乡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州级防返贫监测督查问题清单,临夏市脱贫人口上半年收入情况。会议要求,要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和百万农民增收计划,强化与东西部协作地区劳务协作,加大牛羊养殖、蓝莓、树莓等特色种植,建立健全更加完备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要大力宣传使用“一键报贫”系统,全力对接落实监测帮扶措施,坚决守好守牢底线任务。要全面落实特色种植奖补、能繁母畜养殖奖补等惠农补贴资金,积极督促指导农作物种植,加快建设蓝莓种植温室速度,不断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要靠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及时更新运转户情信息系统,推动驻村帮扶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改厨改厕优先,加快推进改扩翻等项目,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切实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要加强与财政的沟通衔接,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及时形成资金拨付,确保按时达到支出要求。要围绕双方确定的深化产业合作等重点工作,主动加强与市中区的沟通联系,迅速把对接达成的协议、确定的任务、谋划的项目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成绩和协作成效。
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四镇镇长、副书记,乡村振兴站副站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体班子成员,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参加会议。
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53 号)和《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委办发〔2023〕69号)要求,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对2021年、2022年实施的帮扶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核。
经调查,2021年临夏市2021年枹罕镇牡丹文化基地道路改建工程、临夏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改建(产业路)、临夏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咀头至中庄道路路基改造工程(产业路)、临夏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产业路)、临夏市折桥镇2021年祁牟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夏市2021年折桥镇刘临路折桥村段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2021年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夏市2021年城郊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东西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9个项目于2023年完工后形成资产,帮扶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共计4715.35万元,形成帮扶项目资产7362.851667万元。经核实,2021年符合确权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7362.851667万元。
2022年临夏市2021年折桥镇刘临路折桥村段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临夏市折桥镇折桥村宗家社、瓦房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夏市重点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项目(折桥镇慈王村)、临夏市2022年南龙镇尕山至城东四路道路硬化项目、临夏市2021年枹罕镇青寺村癿家社桥维修改造工程、临夏市枹罕镇街子道路提质改造工程、2021年枹罕镇牡丹文化产业园道路改建工程、临夏市南川灌区干渠倒虹吸管道改造项目、东西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9个项目于2023年完工后形成资产,帮扶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共计2491.953071万元,形成帮扶项目资产3896.521237万元。经核实,2022年符合确权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3896.521237万元。现予以公告。若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到市乡村振兴局(东校场前点19号)现场反映,也可致电6225145反映。
公告期:2024年5月13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见附件)
附件:
《临夏市2021年、2022年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簿》
临夏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3日
为加快临夏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发挥好衔接资金效益,现对临夏市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进行调整,计划调整13个项目,调项计划经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通过。现将《关于印发临夏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项计划的通知》予以公告。若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到市乡村振兴局(东校场前点19号)现场反映,也可致电6225145反映。
公告期:2024年5月8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见附件)
附件:临夏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项计划表
临夏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8日
临市振领组发〔2024〕7号附件:临夏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项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