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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经济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事业单位
二级单位
直属单位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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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普及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应急疏散及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23-24日,临夏市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班第二期、第三期顺利开班。市应急局工作人员、各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员工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分四部分进行,一是由市应急局法规股李鹏鹏同志以《地震灾害应对》为课题组织学习。该同志从地震灾害的应对出发,结合国内外案例,详细讲解了地震的避险方法、地震逃生自救、地震被埋后互救、地震救助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内容殷实、语言通俗易懂,使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二是邀请市红十字协会裴晓琼老师授课。裴老师通过“理论+实操”方式,给参会人员详细讲解了红十字的起源、脑卒中、冠心病等常见疾病的识别与救治。


三是市红十字协会杨洋老师、河州救援队徐磊老师讲解了心肺复苏的适用范围、心搏骤停临床表现、成人与婴幼儿不同的心肺复苏术、AED的正确使用及气道异物梗阻。随后还讲解了创伤救治、环形包扎、回旋式包扎、8字包扎等不同的包扎方法。讲解过程中结合现场演示,给大家上了一节生动的应急救护课。

四是开展学员实操。让每一位学员进行实操练习,确保全部学员都能成为“应急第一响应人”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参训人员的应急响应、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升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面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响应。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应急第一响应人”作用,普及应急自救知识,切实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应急局向部分镇街道发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防灾物资装备

为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充实镇、街道救援装备,大力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0月22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向城郊镇和城北街道办事处发放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物资装备,并要求,为确保物资装备的安全规范使用,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装备专仓保管、专人负责、专人使用。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今年10月13日是第35个国际减灾日,主题为“赋能年轻一代、共筑韧性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群众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12日下午,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红园广场开展“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应急安全宣传教育知识手册》、地震自救常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宣传册(页),以及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各类灾害应急防范基本技能,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风险能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抽纸、围裙、手提袋等400余件,受教育群众500余人。





市应急局持续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检查

为加快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24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继续对枹罕镇及辖区内5个村落实乡镇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从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救援队伍、预案体系、物资储备、指挥平台建设等方面,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详细了解乡镇“七有”、村级“五有”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任务落实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及时整改和补充完善。






查隐患 保平安 |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为防范降雨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强降雨引发各类次生灾害和事故及后期防汛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带队到枹罕镇青寺村、南龙镇高邓家、罗家湾村、城北街道生产社区等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各镇(街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灾害信息统计工作。



检查组要求,一是积极走访辖区群众家中,了解受灾情况,安抚群众情绪,并提醒群众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前往危险区域。二是利用雨后间歇的有利时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带、老旧房屋、道路桥梁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对发现的堵塞点立即组织疏通。对于发现的潜在危险源,详细登记造册。三是不定时对高陡边坡、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对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拉好警戒线,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四是密切关注山体、边坡情况,防止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预测预报预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毫不松懈抓好风险预警、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工作,做好及时转发雨情到“各村(社区)各群”,切实为辖区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六是各镇(街道)对各自临时避难场所、避难路线做到再宣传,确保群众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避险。

降雨暂停,防范不歇,汛情未除,守护不止。下一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将密切关注汛期特殊天气,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防汛减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防护网”。 


“中国地震台网”全国微信预警服务面向公众开展公开测试

8月2日,在中国地震局指导下,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应急广播与腾讯联合推出“中国地震台网”全国微信预警服务,面向公众开展公开测试。江苏、河北、海南、甘肃、广东、陕西等地也陆续上线了本地地震预警服务。微信用户可通过小程序开启地震预警。

用户在微信内搜索“中国地震台网”或“地震预警”,进入“中国地震台网”小程序,点击“开启地震预警”并允许“地震预警通知”与“获取位置”,成功添加关注地区后即可开启地震预警服务,方便、快捷地接收到官方、权威的地震预警信息。

微信平台为地震预警构建了可弹性扩容的独立消息通路,实现了高并发量用户秒级消息推送。当发生可能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地震时,微信会发出全屏警示,持续提醒用户及时采取避险措施。此外,用户还能通过小程序发出高频音呼救,在被困情况下,向救援人员发出求救信号。不同影响程度的地震,对应不同的预警颜色和提示语,当地震影响较小时,仅在微信服务通知内提示,减少对用户的打扰。

本次微信地震预警在全国逐步上线,将为全国用户提供官方权威、精准、快速的预警信息,为紧急避险和有效应对争取宝贵时间,助力地震预警发挥减灾实效,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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