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市府办发〔2014〕112号)精神,临夏市物业管理局为临夏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各股(室)设股长2名(1正1副),共10名。2019年8月,根据《关于科级事业机构更名的通知》(临市编委发〔2019〕37号)精神,临夏市物业管理局更名为临夏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管理,重新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机构名称:
临夏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1.依照《物业管理条例》负责临夏市辖区内物业管理。
2.制定物业行业管理规则,规范物业管理。
3.负责物业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对物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及监管。
4.负责物业资金管理,修缮事项的审核及监管。
5.负责查处、调节物业管理纠纷。
6.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7.负责全市供热企业的监督管理。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物业办、基金办、信访办,现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七级职员1名;干部11人,工人11人,公益性岗位4人。
四、办公地址
临夏市东区建设大厦9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09306218032
七、单位负责人信息
马勤,现任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