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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李海默在积石山县调研督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
千方百计抢进度赶工期
坚持不懈保安全抓质量
5月2日,州委书记李海默到积石山县调研督导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紧盯目标任务,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千方百计抢进度、赶工期,坚持不懈保安全、抓质量,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再提速、再提标、再提效。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福波,副州长马显锋,州政协副主席、积石山县委书记马晓璐参加。
李海默一行来到积石山县第五中学,胡林家乡胡林家村富康幼儿园、朝阳小学,大河家镇康吊村幼儿园、关门社利民小学、临津中学,大河家镇梅坡村安置点、康吊村安置点等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向“五一”期间奋战在灾后恢复重建一线的广大劳动者致以节日问候。李海默强调,要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紧盯时间表、任务书,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要求,科学调度安排,上足人力机械,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做到能开工的快开工、已开工的快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工程量、实物量。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紧靠实项目专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强化建设过程监管,努力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要高度重视建材的生产和供应,按照“价格、质量、规范”的原则,做好供需对接、统筹调度和物资储备,为项目高效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在大河家镇甘河滩村、梅坡村集中安置点标准化养殖场、日光温室项目建设现场,李海默强调,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事关受灾群众安心搬迁、稳定增收、长远发展。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做好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在算好经济账、效益账的基础上,有序扩大产业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带动作用。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大项目施工力量投入,全力以赴加快标准化养殖场、日光温室等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李海默一行还来到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通过视频调度系统,现场调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安置点日常管理等工作。李海默强调,要通过视频调度系统,实时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度,借助信息化平台提升指挥部统筹调度的时效性、精准性。要进一步提升系统功能,做好数据归纳整合,加大后期维护力度,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步伐。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山西省吕梁市“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临夏州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的隐患整治的“回头看”,对今年以来省州督办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实地复查核查,以有效的闭环管理措施推动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切实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成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组织领导,下好隐患动态清零的先手棋。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次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安委会会议对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专门安排要求。州安委办印发《关于汲取“11·16”山西吕梁永聚煤矿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存量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专章部署,对增量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和系统治理专题要求,安委办主任、副主任带队开展现场随机抽查,8个专项督查组和12个专业委员会结合职能开展各自领域的“回头看”工作,确保责任落实、专业对口,隐患动态清零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措施举措,打好隐患动态清零的组合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临夏州安委办组成3个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专家随行”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领域的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工作开展集中复查核查。回头看期间,应急系统累计复查核查问题隐患140条,督促整改重大隐患11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家。住建、消防、交通等部门实行专家和带队领导双签字制度,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回头看”工作,省州交办督办和现场反馈的一批典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强化跟踪问效,筑牢隐患动态清零的压舱石。针对州安委办的总体抽查、8个专项督查组包县核查、12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复查情况,及时汇总核查情况,对推动省州交办问题隐患整改质量不高、整改不彻底或以报告替代整改的现象,及时向行业部门和县市政府下发通报、督办函、提醒函。对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并将其纳入下一年度年度执法计划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州安委办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库,重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建档管理,切实防范类似重大事故隐患重复出现,推动建立隐患动态清零的长效机制。
近日,应急管理部向国家消防救援局、各省(区、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我国气温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前冬偏暖,后冬冷空气活动趋于活跃,东北北部、内蒙古东部、西南西部、西藏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北方和青藏高原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雪灾,华中南部、华东南部、华南北部和西南地区东南部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和雨雪冰冻天气。
应急管理部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层层压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环节工作责任;二要总结经验教训,补强电力、交通等方面短板,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三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趋势,滚动会商研判,提前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完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四要突出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前后和重点区域的灾害防范应对,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饮用水、能源、生活物资正常供应,确保重点工程冬季施工安全;五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及时调拨救灾款物,针对性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六要加强值守备勤和险情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5月10日,临夏市召开教育系统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洋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孔仙月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校园安全、主动创稳、预防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学校汇报发言,对全市教育系统主动创稳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强调,校园安全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是打造重教兴学、理念先进宜学之城的重要基础。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校园安全放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认识上再提高、责任上再靠实、措施上再细化、落实上再严格,始终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担负好维护校园安全的重大责任。要定期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全面整治校舍、实验室、消防、食品、危化品等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强化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心理健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筑牢“平安校园”建设坚实防线。要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预警、风险评估和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扎实高效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校园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以维护校园安全的实际成效推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护航广大学生健康成长。要围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道路交通、防汛减灾、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盯住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