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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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 2023 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9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7275条、采用发布信息6147条。市民政局报送信息584条,城郊镇、南龙镇、市人社局报送信息超过300条,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信息超过200条,市应急局、枹罕镇、市发改局、八坊街道、西关街道、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乡村振兴局报送信息超过100条。
2.政策解读发布情况。1至9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主动公开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12件,其中:同步政策解读8件,解读政府工作报告等其他文件4件;各部门发布政策文件263件、政策解读6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9月份,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线下申请3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14件。规范办理答复完成16件,因答复不及时引起行政复议1件。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1至9月份,我市各单位已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68个,新增注销2个,新增注册2个,变更账号类型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9月份,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用读网检查和随机走访的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主要存在七方面问题。一是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工作工作落实不到位。如,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应急局、折桥镇。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各单位政策解读以转载为主,对本单位重要文件解读不足,由部门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的“同步解读”工作滞后,解读稿提供不及时。三是市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保障不到位。如,折桥镇、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四是政务新媒体更新和内容审核工作有待提高。如,折桥镇、城南街道、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五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到位,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不熟悉、不重视、档案不健全等问题,个别单位长期未办理在线申请,如,市市场监管局。六是政务公开专区设备未运转,专区作用发挥不到位。如,折桥镇、城南街道。七是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发布工作不到位,各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仍以工作简报为主,未有效围绕标准目录发布政府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关于开展市人民政府网和全市政务新媒体表述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已印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同时,信息发布人员和审核领导要及时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错敏信息预警提示》,要坚持每日读网,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二)强化部门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各单位要增加政策解读数量,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接待咨询群众、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资料、及时解决设备问题,确保政务公开专区的正常运转。
附件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2023年1至9月份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统计表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附件不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上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6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5570条、采用发布信息5135条。市民政局报送信息434条,南龙镇、城郊镇、市人社局、文旅局报送信息超过200条,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枹罕镇、市应急局报送信息超过100条。
2.政策解读发布情况。1至6月份,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共主动公开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11件,其中:同步政策解读8件,解读政府工作报告等其他文件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6月份,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9件。规范办理答复完成10件。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我市各单位已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68个,2023年上半年,新增注销2个,新增注册2个(,变更账号类型1个。
(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48个,政务公开专栏47个,已基本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专栏)全覆盖。专区配备了计算机、电视机、打印机、查询机等设备,制作发放了“临夏市政务公开码上看海报”等宣传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统计反馈,部分单位责任栏目超过1个月未更新,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多次更新不及时情况,详见《临夏市人民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单位统计表》《临夏市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单位统计表》(附件1、附件2)。
(二)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审核把关责任落实不到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错误信息等,请各单位逐条对照整改。
(三)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不到位。各部门虽已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但仍存在认定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
(四)部门文件发布及解读不及时。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工作滞后,本部门制发政策文件和解读稿件同步发布不及时。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规范。各单位普遍存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领导重视不够、业务知识不熟悉、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因答复不及时被群众提起行政复议1件。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各部门要将网站栏目维护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履行职责,既要保证日常信息发布更新,又要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网站信息内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隐私关。信息发布人员和审核领导要及时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错敏信息预警提示》,要坚持每日读网,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在市人民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使用市人民政府网“内容检测”功能对信息内容进行复查。
(二)强化部门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已转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对照整改要求,逐项排查整改,完善发文登记和发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适于公开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要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文件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答复。要严格落实《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临州办发〔2020〕48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答复文书质量。各单位在线受理或当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前需由市司法局对答复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核,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注重办理过程,认真分析、研究案例,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同时,要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力度,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警示作用,有效降低复议率。
(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一是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及时补充文件资料,出现问题或资料不足,要及时联系市政府信息中心。二是要安排专人提供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要优化公开方式,充分运用电视大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四是未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公开专栏的村社区要及时通过市政府网镇街道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各镇街道要定期对各村社区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附件1:附件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2023年上半年度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统计表
附件2:临夏市2023年上半年度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统计表
附件3:临夏市人民政府网更新不及时栏目统计表(截至8月14日)
附件4:临夏市人民政府网2023年上半年错误信息统计表
附件5:临夏市政务新媒体2023年上半年错误信息统计表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附件不公开)
临市府办便发[2023]64号 |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3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236条、采用发布信息2766条、采用率85%。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南龙镇、城郊镇报送公开信息超过100条;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枹罕镇、八坊街道报送信息超过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3月份,群众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向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房征中心、市统计局等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规范办理答复7件。在市政府办电话回访中,申请人对各单位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3月底,市政府办对全市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了部分不规范账号,经查,我市行政部门已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68个,此次摸底新增注销2个(市卫健局头条号、环境分局微信公众号),新增注册2个(城管局和应急管理局抖音号),变更账号类型1个(市招商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统计反馈,各单位普遍存在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情况,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多次更新不及时情况。
(三)部门文件发布及解读不到位。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工作滞后,还没有较好的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稿件同步发布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市人民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发布内容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
(七)加强部门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在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形式在政务新媒体、市人民政府网等多渠道发布,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附件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2023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统计表
(此件删减后公开,附件不公开)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临市府办发[2023]6号
关于印发《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要求“五统一”原则,建设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分批建设,第一、二期1个市级和22个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已于2022年建成投运,2023年计划实施第三期25个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其余村(社区)将陆续开展建设,至2025年实现我市三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全覆盖,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集中、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建设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包含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
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解读、业务自助办理等服务。统一配备显示屏、计算机、查询机、打印机、资料架等设备,并根据场所实际面积,在醒目区域设计制作风格统一、标识清楚的背景墙。
四、功能定位
(一)信息查询
1.通过计算机访问临夏市人民政府网,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留言、信息公开申请、下载打印文件等服务。
2.以查询机为载体的“临夏市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融合政府信息查询、法律法规查询、政策解读查询、政府文件一键打印下载等多个功能,方便群众快速精准获取政府信息。
3.资料展示架集中摆放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政策汇编、办事指南等资料。
4.通过政务“码”,梳理本市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新媒体、相关政务平台及部分更新频率较高的公开事项,通过二维码集中展示。
(二)申请受理。专区提供线下和线上两种申请方式,线下提供《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群众可根据需要,现场向窗口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或由专人现场引导群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办事咨询。由专人提供现场办件指引、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针对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及其他政务事项不清楚、不会操作等问题进行办事咨询导引,同时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
(四)自助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有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一体机,集中提供办事指南、办理进程、办件结果等信息查询和业务自助办理、材料打印、下载等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集成服务。
(五)公开展示。通过显示屏集中展示最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全市及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和相关工作动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整体协调推进。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开平台软硬件设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监管指导。专区建成后由各单位负责日常维护运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以专区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推手,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群众满意。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积极配合建设工作,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能正确指导协助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解答一般政策咨询。
各专区要及时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办事指南等文件资料,及时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责任栏目。
(三)严格规范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围绕公开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课堂讲授、调研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并结合全市政务公开月通报,对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协调,及时反馈专区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市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0至12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354条、采用发布信息2242条、采用率95%。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发布公开信息超过100条;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枹罕镇、城郊镇、南龙镇、红园街道报送信息超过50条。
2.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各镇村均按时完成了1至12月份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统计公示工作;26个标准目录中的房屋征收、户籍管理更新不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0至12月份,群众通过市政府网向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规范办理答复5件。在市政府办电话回访中,申请人对各单位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10至12月份,无新增注册注销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错别字、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频繁发生。
(二)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根据“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统计显示,各单位普遍存在更新不及时情况,个别单位甚至长期未更新责任栏目。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仍对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新不及时、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突出。部分单位开通政务新媒体类型较多,存在运维力量薄弱、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有待完善。个别单位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规范完整的审核备案;部分规范性文件已达到废止、失效要求,但清理工作滞后。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市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使用市政府网“内容检测”功能对信息内容进行复查。
(二)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公开。各镇街道要对照《任务分解表》,督促落实好镇街道层面公开任务,在做好工作简报发布的同时,重点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内容发布。同时,各镇街道要梳理汇总好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统计情况,每季度在市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和线下公示栏公开发布,避免突击汇总、数据不实等问题的发生。
(三)及时更新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各单位所有责任栏目已纳入全州政府网站监测系统,系统将定期通报栏目更新情况,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人员,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尤其要重点保障好“政务公开——**单位(镇街道)——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的部门文件等责任栏目。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安全、健康、规范运行。发布内容要严把“五关”做到先审后发,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保障值班制度。要重视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尽快精简注销功能重复、无能力运维的账号。
(五)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办理、答复、存档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对申请事项公开情形的准确判断(包括: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等),对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积极联系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会商研究答复意见。
(六)公开专区规范化管理。已建成政务公开专区的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村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包括: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公示通知等方面信息(可参考市政府网马家庄村和瓦窑村公开栏),并通过专区电视大屏动态展示本单位主要公开内容;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政务公开业务知识,能够帮助引导群众查询政务公开内容、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网站留言、网上办事等;要及时更新专区政策文件、政府公报等文档资料。
(七)其他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所有拟文签发必须认定公开属性,所有成文必须标注公开属性,今后,各单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如未标注公开属性,将不予接收。二是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在政务新媒体、市政府网等多渠道发布。三是各单位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起草、报审、报备。市司法局要及时进行清理失效废止文件,对临期文件要提前进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此件有删减)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州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责任栏目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方面
1.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自新版市人民政府网上线运行以来,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有明显加强,7至9月份,市统计局、文旅局、财政局、民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折桥镇、南龙镇、八坊街道发布公开信息超过30条。7至9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370条、采用发布信息1257条、采用率92%。
2.主动公开文件和政策解读情况。7至9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主动公开文件5件,发布政策解读142条。市民政局发布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4篇,较好落实了“发文同步解读”工作,各单位能够及时转载上级部门政策解读。
3.村社区政务公开情况。各镇街道均制定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任务分解表》,南龙镇马家庄村、城郊镇瓦窑村在全州率先完成政府网站村务公开专栏开设和信息更新工作,在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通报表扬。
4.其他方面。各镇街道、政府组成部门均已完成《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发改局、工信局、东关街道、农业农村局等22个单位已反馈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进展,其他单位未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7至9月份,群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3件,规范办理答复3件。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7至9月份,注销政务新媒体2个(临夏市教育抖音号、临夏市教育今日头条),新注册备案政务新媒体1个(临夏市应急管理局抖音号);有19个单位账号更新不及时、8个单位账号出现错别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仍存在错别字、表述错误等现象。
(二)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对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足,“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统计显示,7至9月份,各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通过政府网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公开。为切实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按照“一端发布、多端共享”原则,市政府网站即将完成与各镇街道微信小程序的数据共享,各镇街道、村社区公开类信息今后只需在政府网站发布。因此,2022年11月底前,已建设完成政务公开专区的村社区要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村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并发布年内政务公开信息,包括: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公示通知等方面信息(可参考市政府网马家庄村和瓦窑村公开栏)。2023年3月底前所有村社区均要完成市政府“村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开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各镇街道要对照《任务分解表》,督促落实好镇街道层面公开任务,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三)及时更新政府网站责任栏目。为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我市各单位责任栏目更新期限做了优化调整,各单位要对照“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及时更新责任栏目信息,坚决避免出现“超期预警”情况的发生,更新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的重要性,发布内容要严把“五关”做到先审后发,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保障值班制度。要重视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尽快精简注销功能重复、无能力运维的账号。
(五)其他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所有拟文签发必须认定公开属性,所有成文必须标注公开属性。二是要加强部门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要做到“发文同步解读”,政策解读成效也将纳入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整改,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附件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第三季度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统计表
附件2:临夏市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错敏字情况
附件3:临夏市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更新情况统计表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文公开发布)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