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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答记者问,执法,裁量,权,基准,安全,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裁量权基准》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等方面,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裁量权基准》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等方面,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问:《裁量权基准》起草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几年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中,均对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多个省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进行了研究梳理,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制定了《裁量权基准》,并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印发。《裁量权基准》对规范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首先,制定《裁量权基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应急管理领域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修改。制定《裁量权基准》是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实践的需要,对于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和提高全系统执法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其次,制定《裁量权基准》有利于推动提升全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裁量权基准》从国家层面统一了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度量衡”,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合理限制和规范,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原则性规定和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进行了细化量化,并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情形,能够使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更加精准、更加规范,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在法定范围内正当行使。第三,制定《裁量权基准》有利于统一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目前已经有不少省份制定了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但因裁量标准不统一、裁量幅度不合理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应急管理执法实践中存在“类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裁量权基准》印发后,各地区可以据此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二、问:《裁量权基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裁量权基准》共梳理了37部当前应急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部法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29部部门规章。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按照职责分别制定消防、矿山安全、地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权基准》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工贸、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233项违法行为进行细化裁量,并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列明的行政执法事项作为主要排序依据。其核心部分为“裁量细则”,可概括为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六个方面”。其中,“违法行为”以引用法条规定为主,参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事项名称”表述,引用内容具体到条、款、项,一款或一项为一个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引用与违法行为对应的义务条款和禁止性条款内容,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效力层级依次列明。“裁量阶次”按照《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要求,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手段、情节、后果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根据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性等并结合各地已经印发的裁量权基准做法,将233项违法行为划分为A、B、C三档或A、B、C、D四档裁量阶次。其中,划定为三档的有220项,划定为四档的有13项。“适用条件”包括:违法所得数额、违法行为次数、违规物品数量、项目投资金额、用人单位人数规模、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事故以及违法行为严重性等。“具体标准”的设定只针对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并且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情况差异,坚持兼收并蓄、宜粗不宜细等原则,尽量吸收包含各地已经印发的裁量权基准,力争保持处罚的一致性。同时,《裁量权基准》同步印发了适用说明和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一方面,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定义、阶次划分、适用规则、从轻从重处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不予设定裁量权基准情形、引用法律法规更新时间等进行明确,为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规范精准使用《裁量权基准》提供指引。另一方面,筛选7项违法行为,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适用情形和监管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相关工作。三、问:《裁量权基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亮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新时代新征程给安全生产执法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科学处理好严格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基层减负的关系。首先,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裁量权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性质、手段、情节、后果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将各类违法行为从低到高划定为三档或四档等不同的基础裁量阶次,切实做到过罚相当。其次,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裁量权基准》同步印发了《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筛选7项安全风险较低、简便易查处的违法行为,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和监管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清单适用于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除外),而且必须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情形。对于清单中首次被发现,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文书,按期复查并依法履行不予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切实依法减轻企业负担。第三,突出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多次强调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我们制定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等柔性执法措施,绝不是要纵容违法行为,而是要做到“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对逾期不予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弄虚作假、再次发现同项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违法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守安全底线。四、问:除了印发《裁量权基准》外,应急管理部在规范执法方面还有哪些安排?执法规范化建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居于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近年来,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各项有力举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除了印发《裁量权基准》,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支撑。持续加快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步伐,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修改情况,加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进度,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二是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化相关制度。坚持制度先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工作指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指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取证指引”等执法规范化制度,规范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案件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持续提升全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计划管理,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深入推行精准执法,综合分析研判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将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概率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对于其他安全风险较低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切实减少检查频次。四是强化协调联动,避免重复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落实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管辖权限开展精准执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坚决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上级部门一般采取与下级部门联合方式进行执法检查。除发现问题隐患跟进复查外,下级部门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切实提高检查效率,防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五是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执法检查效能。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执法程序,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检查效能。五、问:《裁量权基准》印发后,在推动落实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裁量权基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组织落实,着力发挥《裁量权基准》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作用。首先,加强宣传解读。《裁量权基准》作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将按规定做好主动发布,综合运用专家解读、信息化系统引导等多种形式对《裁量权基准》进行宣传解读,扩大《裁量权基准》知晓面、覆盖度,帮助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学好用好《裁量权基准》,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以高质量执法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其次,抓好贯彻实施。我们将把《裁量权基准》整体纳入应急管理部建设的“互联网+执法”系统,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赋能《裁量权基准》落地实施。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系统将自动把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与裁量权基准进行匹配,并在处罚决定书等各类执法文书中显示裁量过程和结果,充分保障相对人权益。同时,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跟踪了解各地具体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实际应用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持续推进精准执法,切实解决“类案不同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第三,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积极引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参照《裁量权基准》第三部分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做法,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免罚清单,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处理好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关系,对于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通过约谈警示、指导服务等措施,督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临夏州、市联合开展新春社火汇演活动前夕安全大检查,安全,进行,应急,要求,设施,为确保2025贺新春社火汇演活动顺利举办,2月10日,临夏州应急管理局、临夏市应急管理局、临夏市消防大队对临夏市奥体中心体育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控室值班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源、用电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舞台搭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确保2025贺新春社火汇演活动顺利举办,2月10日,临夏州应急管理局、临夏市应急管理局、临夏市消防大队对临夏市奥体中心体育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控室值班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源、用电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舞台搭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逐一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同时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巡查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器材,发现的隐患要第一时间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确保社火汇演活动圆满顺利。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造成,发生,地区,出现,灾害,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成员单位,对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2024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成员单位,对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2024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据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报告,2024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全国9413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856人,紧急转移安置364.5万人次;倒塌房屋6.4万间,损坏房屋83.2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08.9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011.1亿元。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有:一、全国降水总体偏多、局地极端性突出,洪涝和地质灾害多发2024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97.7毫米,较常年偏多9%。华南前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40%,长江中下游梅雨量较常年偏多51%,华北地区“七下八上”期间旱涝急转、降水量由前期偏少3成陡增至偏多7成,松辽流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5成。多地降雨极端性强,持续时间长、落区重叠,局地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引发江河洪水、山洪、内涝以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其中,7月中下旬陕西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商洛、宝鸡等地95人因灾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64.1亿元;7月下旬湖南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郴州、衡阳等地94人因灾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41.3亿元。2024年,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5344.9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09人,紧急转移安置254.4万人次,倒塌房屋5.8万间,损坏房屋37.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630.4亿元。二、台风生成和登陆个数偏多,秋台风严重影响华南华东地区2024年,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有26个台风生成,较常年偏多1个;其中9个台风登陆我国,较常年偏多2个。7月下旬,台风“格美”给福建、江西等地带来较强风雨过程,其残余环流给湖南带来极端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和地质灾害。9月上旬的超强台风“摩羯”是有气象记录以来秋季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也是近10年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破坏力极强,造成海南、广东、广西、云南4省(区)4人死亡,倒塌损坏房屋18.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720.3亿元。10月底-11月初,台风“潭美”“康妮”在未登陆我国大陆地区的情况下给海南、华东地区带来重大风雨影响。2024年,台风灾害造成1153.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18人,紧急转移安置96.2万人次,倒塌房屋0.3万间,损坏房屋19.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53.4亿元。此外,2024年我国沿海风暴潮强度和致灾性偏强,部分地区出现海水倒灌,造成河北、辽宁、浙江、广东、广西等5省(区)3400余人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200万元。三、强对流天气频发,风雹灾害点多面广2024年,全国共出现32次区域性强对流天气过程。春季发生频次高,部分地区多轮次发生、叠加性突出,全年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天气多于过去3年平均,局地突发极端天气造成严重灾害影响。其中,广东广州、山东菏泽出现强龙卷风,造成19人死亡。雷电灾害造成47人死亡,主要发生在西藏、江苏、云南、广西、青海等地。2024年,风雹灾害造成799.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88人,紧急转移安置1.2万人次,倒塌房屋0.1万间,损坏房屋16.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47.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45.7亿元。此外,2024年,全国出现14次沙尘天气过程,其中沙尘暴及以上强度过程4次,造成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4省(区)30.2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1.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2亿元。四、年初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湖北湖南造成重大影响2024年,我国共发生33次冷空气过程,其中4次达寒潮级以上。2月份,中东大部地区出现两轮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和强度为2009年以来最强,持续时间久、影响范围广、雨雪强度大、降水相态复杂,同时与春运叠加,对公路保畅、电力保供、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部分建筑物被积雪压垮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湖北、湖南两省受灾较重,567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9人。此外,雪崩灾害造成新疆阿勒泰、西藏林芝等地10人死亡。2024年,低温冷冻和雪灾共造成907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4人,50.4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958.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56.2亿元。五、全国干旱阶段性明显,灾情总体偏轻2024年年初,西南地区降雨持续偏少、库塘蓄水不足,发生冬春连旱,入汛后受多轮强降雨影响,旱情逐步解除。5月起,华北、黄淮、江淮等地气温持续偏高,土壤失墒加快,旱情快速发展,6月中下旬雨带北抬,大部分地区旱情逐渐缓解,部分地区出现旱涝急转。8月起,受高温少雨影响,川渝和长江中游等地出现伏秋旱,至10月基本解除。2024年,干旱灾害造成1149.1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206.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3.6亿元。六、新疆地区地震频发,乌什发生7.1级强震2024年,我国大陆地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25次,主要分布在新疆地区。其中,新疆乌什7.1级地震造成3人死亡,900余间房屋倒塌。除新疆乌什7.1级地震外,四川、安徽、西藏、云南等地地震均未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2024年,地震灾害造成11.4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3人,紧急转移安置2.4万人次,倒塌房屋900余间,损坏房屋6.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7.9亿元。七、森林草原火灾总体平稳,雷击火较突出2024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95起,发生起数处于历史低位,与前5年均值相比减少759起,降幅72%。其中,发生森林火灾292起,因灾死亡13人;发生草原火灾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在内蒙古、贵州、黑龙江等省份,多发区出现北移,高发期从往年3、4月延后至6月,全年雷击引发林火113起,占已查明火因起数的40.8%。 |
两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印发!,气球,升,放,标准,未,近日,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旨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识别认定并及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近日,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旨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识别认定并及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适用范围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二、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未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的。(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四)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中弄虚作假的。(五)未按国家有关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失效的。(六)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七)委托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的。三、标准的解释本判定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解释。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二、升放气球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未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的。(三)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的。(四)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气球的。(五)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高于地面150米的(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六)升放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七)异常升放动态未及时报告的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三、标准的解释本判定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解释。 |
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人员,临夏市,市场,有限责任公司,1月21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消防大队对临夏市西部市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市温州家具市场、临夏市东部市场、临夏市长荣副食品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天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百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1月21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消防大队对临夏市西部市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市温州家具市场、临夏市东部市场、临夏市长荣副食品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天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百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演练、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操作人员规范化作业、压力容器定期维保检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风险,月份,东部,较高,北部,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对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认为,1月份,内蒙古、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较高;西南、华南、华东、华中局地森林火险等级高;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华北、中南、西南、西北局地地质灾害风险较高。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对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认为,1月份,内蒙古、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较高;西南、华南、华东、华中局地森林火险等级高;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华北、中南、西南、西北局地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具体如下:一是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预计1月份,内蒙古东部、东北北部、西南地区中西部、西藏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冷空气影响期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灾害的风险较高,电网覆冰风险较高。黄河上游宁蒙河段总体处于稳定封冻期,凌情整体呈平稳态势。二是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计1月份,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大部、江西西北部和南部、河南西部和南部、湖北东部、湖南东北部和南部、广东大部、广西东部、四川西部和南部、云南大部、西藏东南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灾风险较高。其中,福建南部、江西南部、湖南南部、广东西部和北部、广西东部、四川西南部、云南西北部的局地森林火灾风险高。全国草原火险等级较低。三是海洋灾害风险。预计1月份,受冷空气、温带气旋等因素影响,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轻。四是地质灾害风险。预计1月份,山西西部、湖南西部、广西北部、重庆中部、四川北部、贵州西北部、云南西北部和东北部、西藏东南部、陕西东部和西南部、甘肃中东部、青海东部等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发布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风险,月份,东部,较高,北部,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对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认为,1月份,内蒙古、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较高;西南、华南、华东、华中局地森林火险等级高;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华北、中南、西南、西北局地地质灾害风险较高。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对2025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认为,1月份,内蒙古、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较高;西南、华南、华东、华中局地森林火险等级高;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华北、中南、西南、西北局地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具体如下:一是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预计1月份,内蒙古东部、东北北部、西南地区中西部、西藏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冷空气影响期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灾害的风险较高,电网覆冰风险较高。黄河上游宁蒙河段总体处于稳定封冻期,凌情整体呈平稳态势。二是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计1月份,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大部、江西西北部和南部、河南西部和南部、湖北东部、湖南东北部和南部、广东大部、广西东部、四川西部和南部、云南大部、西藏东南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灾风险较高。其中,福建南部、江西南部、湖南南部、广东西部和北部、广西东部、四川西南部、云南西北部的局地森林火灾风险高。全国草原火险等级较低。三是海洋灾害风险。预计1月份,受冷空气、温带气旋等因素影响,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轻。四是地质灾害风险。预计1月份,山西西部、湖南西部、广西北部、重庆中部、四川北部、贵州西北部、云南西北部和东北部、西藏东南部、陕西东部和西南部、甘肃中东部、青海东部等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
《甘肃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解读,重建,救助,申请,住房,规程,近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甘肃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明确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或损坏、主动向政府部门提出恢复重建救助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分为重建户、修缮户两大类。采取原址重建、异地重建、集中重建、购置住房等多种方式解决基本住房的,均可申请救助。近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甘肃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明确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或损坏、主动向政府部门提出恢复重建救助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分为重建户、修缮户两大类。采取原址重建、异地重建、集中重建、购置住房等多种方式解决基本住房的,均可申请救助。《规程》细化了“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限。规范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申请、下达、发放、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将指导市县按照新的工作规程规范有序做好重建修缮救助相关工作,增强救助实效,切实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 |
市应急局邀请省级专家联合部门开展餐饮娱乐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安全,整改,检查,市,为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邀请省级相关领域专家联合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对临夏市百花家园餐厅、临夏市熊猫厨房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为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邀请省级相关领域专家联合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对临夏市百花家园餐厅、临夏市熊猫厨房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现场提问、专家解读等方式,主要对企业责任人履行安全责任制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防范措施,抓紧组织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
市应急局邀请危化领域专家开展安全指导检查,安全,企业,生产,危化,重点,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12月9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邀请危化领域专家对中石化临合高速服务区南、北加油站、河州大道加油站开展安全指导检查。本次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校验检测、应急预案演练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具体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12月9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邀请危化领域专家对中石化临合高速服务区南、北加油站、河州大道加油站开展安全指导检查。本次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校验检测、应急预案演练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具体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向企业现场进行了交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测评,应急,管理,队伍,社会,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2024〕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有关单位:《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10月8日应急管理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2024〕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有关单位:《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10月8日应急管理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2024年10月11日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建设发展质量,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以下简称测评工作),遴选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队伍管理严格、救援能力精湛、装备配备良好、行动规范有序的社会应急力量,助力提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测评工作,是指应急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作出测评等级结论并进行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测评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自愿参与、客观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以评促建、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五条 测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物倒塌搜救、山地搜救、水上搜救、潜水救援、应急医疗救护等。每个专业类别按照能力由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第六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测评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标准和内容,建立应急管理部测评工作专家库,复核1级队伍测评工作相关结果。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1级、2级和3级队伍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等,加强测评工作安全管理,建立省级测评工作专家库;必要时,可以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2级和3级队伍的测评工作。第七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专业科目测评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第八条 年度测评工作根据各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原则上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依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分类分级测评”模块(以下简称测评系统)对测评工作进行全流程管理。第二章 测评程序和方法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程序组织开展测评:(一)公共科目测评1.发布公告。发布测评通知或者公告,告知测评队伍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和测评工作相关事宜。2.线上申报。组织测评队伍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3.材料审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视情组织现场核查。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方可进行专业科目测评。(二)专业科目测评1.方案编制。告知测评队伍现场测评地点。组织测评队伍根据测评场地实际情况编制现场测评行动方案,并通过测评系统提交。2.方案审核。对行动方案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方案提交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对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告知其现场测评时间。3.专家确定。从测评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不少于5名专家(须为单数)组成测评专家组;组织1级队伍测评时,需从应急管理部测评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4.现场测评。组织测评专家组对测评队伍进行专业科目现场考核。现场测评时间一般控制在12小时内(从模拟灾害发生到测评队伍撤离),全部过程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从现场测评相关方入驻到离开测评场地)。5.等级评定。现场测评结束后初步确认测评队伍测评等级,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评定测评队伍测评等级,予以颁发证书。第十条 组织1级队伍测评时,在材料审核、方案审核以及等级评定程序中,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相关结果应当报应急管理部复核。第十一条 在材料审核、方案审核程序中,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测评队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相关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取消该测评队伍本次测评资格,并在测评系统中留档备查。第十二条 专业科目设置不同考核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的,测评予以通过。第三章 复测、升级和管理第十三条 测评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当年,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复测申请,复测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第十四条 获得测评等级满2年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应急力量,可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测评系统提出升级测评申请,升级测评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第十五条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的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测评等级注销手续,在测评系统留档备查:(一)期满复测未通过或者未参加复测的;(二)在测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获得测评等级的;(三)在灾害救援中引发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在灾害救援中违规操作造成人员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的;(五)被登记管理机关(单位)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其中,注销1级队伍测评等级,应当报应急管理部复核。第十六条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现测评队伍在测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的,应当取消其测评资格,三年内不得接受其测评申请。第十七条 测评专家在测评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测评专家资格。第四章 结果应用第十八条 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测评等级证书作为能力证明。第十九条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的指导,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第二十条 测评等级可以作为社会应急力量参加相关灾害抢险救援的辅助参考。第二十一条 应急管理部视情组织1级队伍参与联合国相关专业领域的测评认证。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标准参照《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执行。第二十三条 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测评期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第二十四条 测评等级证书样式及制作标准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第二十五条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其指导管理并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的组织开展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州森防指办第一督查组来我市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草原,落实,情况,灭火,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 州委州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 扎实推进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 “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11月25日,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专业骨干力量组成第一督查组检查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11月25日,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专业骨干力量组成第一督查组检查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意见反馈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上半年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反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开展情况、县级制定、修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乡镇、村组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办法的情况等十一个方面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给相关镇、部门负责人,后期将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督查。 |
寒衣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烧,森林草原,林区,祭祖,防火,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寒衣节来临,天干物燥,扫墓祭祖、亲朋团聚,各类山林、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等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构建绿色、生态、文明的临夏市,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寒衣节来临,天干物燥,扫墓祭祖、亲朋团聚,各类山林、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等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构建绿色、生态、文明的临夏市,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在此,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倡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扫墓祭祖时,请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十不准”和“五不烧”,杜绝火种上山,严禁林边用火,文明祭祖,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一、“十不准”:(一)不携带火种进山;(二)不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三)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四)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五)不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堆烧;(六)不让特殊人群(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七)不在野外烧火取暖;(八)不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九)不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十)不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二、“五不烧”:(一)未经批准不烧;(二)未开好防火线不烧;(三)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四)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五)无人看守不烧。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10月31日 |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危化企业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急,企业,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稳定,10月11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对临夏市八坊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稳定,10月11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对临夏市八坊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
市应急局深入危化企业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管理,10月22日,按照局领导安排,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队工作人员对中石油临夏销售分公司、临夏市西川加油站、振兴加油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就企业个别制度建立不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企业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等情况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并要求企业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运行。10月22日,按照局领导安排,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队工作人员对中石油临夏销售分公司、临夏市西川加油站、振兴加油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就企业个别制度建立不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企业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等情况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并要求企业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