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搜全州
  • 搜全州
  • 搜本站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2022
    · 2021

依申请公开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及职责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简介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市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事业编制72名。下属有市房产局、市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市供排水公司、市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中心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资料制图所、路灯所、人防维护管理站3个股级事业单位。

一、单位机构完整名称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市住建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拟定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四)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全市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负责国家、省、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全市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九)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极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贯彻执行有关市政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市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

(十一)负责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规范、指导全市燃气服务质量,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二)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负责编制准确的市政建设工程预决算书,组织管理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管理市政工程设计。

(十四)负责全市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建筑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城建档案整理与保管工作。

(十七)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来电、来信、来访的投诉、举报、求助事项的接待、登记、办理、回复。

(十八)负责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和账务处理工作。

(十九)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水法》、《城市供水排水条例》和《临夏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为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具体负责。

(二十一)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

(二十二)负责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负责人民防空项目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

(二十三)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坑槽、人行道的修补。

(二十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前期调查摸底认定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协议,管理房屋征收专项资金,发放房屋征收补偿款。

(二十五)负责市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核发;负责市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配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相关职能监管。

(二十六)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城建档案室和党建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促检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议案提案督办、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化和外事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拟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业资格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干部;负责局各项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的监督;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落实普法工作,开展人民防空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市人防宣传报道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宣传、报道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和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党组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考察及转正等工作,对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协助纪检员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统战工作、宗教和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相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具体活动;指导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务室

负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开支和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级别晋升工作,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填报、审核、收缴工作;负责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表、国有资产年报、经管资产年报等上报工作;负责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和账务处理及审计工作;做好固定财产管理工作,对所有财物进行登记,经常进行固定资产账目与实物的查对工作,严格规定收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罚款。

(三)信访室

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来电、来信、来访的投诉、举报、求助事项的接待、登记、办理、回复,做好信访案件工作。负责为信访人协调有关信访事项的咨询;做好各类信访档案的管理、汇总以及归档;负责对已受理的事项及时反馈。属业务方面的工作转交业务督查人员办理;负责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如实及时上报。

(四)建设工程管理股(加挂总工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编制合理的方案及建议,审核项目的方案设计、可研等合理性,具体负责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程手续的技术把关,在建工程的技术指导。负责审核工程合同、预结算,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准确、真实、合理的市政建设计划和方案,提供建设数据信息;完成项目的勘查设计、丈量、核算工作,编制准确的市政建设工程预决算书;负责审查管理市政工程设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未验收交付使用的道路管理与维护,负责未验收的城市道路坑槽、人行道的修补,严格按施工程序监督施工;组织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专用人民防空工程、公用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管理;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地下工程及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参与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科研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质监监督等资质管理,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技术培训;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业务的受理与办理工作;负责受理业务的联系、协调、督办及报告;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与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所需的现场勘查、核查与检验等相关工作;负责市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核发、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备案、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城市排水证许可证》核发、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变更及注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等。配合市人社局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五制”制度的监督、检查及信访处理工作,对所有建设项目出具农民工工资缴纳通知书;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审批。

(五)项目办公室

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建立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负责编制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管理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六)城市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市政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市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负责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规范、指导全市燃气服务质量,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综合开发等工作;指导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的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负责城建年报和村庄年报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七)住房保障办公室(加挂房地产管理股、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村镇股牌子)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全市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棚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州级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动态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二手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商品房测绘面积的预测、实测结果复核工作。

(八)指挥通信股

负责拟定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规划;拟定城市防空袭各项预案,组织计划疏散安置保障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空袭行动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本级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业务训练;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方案拟定,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构建指挥平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科研和平战结合功能转换等相关工作。

(九)消防股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前期图纸审查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全市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全市违法违规的建筑企业及在建工地进行行政处罚。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临夏市东城区建设大厦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0-6315381

负责人:陈平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6229010001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x
  • 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