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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机电产品国产化率计算方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经进〔1987〕645号) 2.冷库管理规范(试行)(商业部〔1989〕商副食字第153号) 3.国家机电办关于机电产品进口证件收取工本费问题的通知(国机进管〔1995〕19号) 4.关于外派劳务培训收费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外经贸合函字〔1996〕第8号) 5.国家机电办、国家技监局关于加强计量器具进口管理的通知(国机进综〔1996〕35号) 6.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经贸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1996〕第696号) 7.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178号) 8.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501号) 9.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人民银行关于国际招标采购中有关税收等问题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778号)10.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的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941号) 1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公安部、工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发〔1999〕第628号)1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际招标采购中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外经贸机电发〔1999〕第571号) 1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外经贸管发〔2000〕第649号) 1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大型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报批程序》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发〔2001〕282号) 15.关于将锡制品纳入出口配额管理的通知(外经贸贸工函〔2001〕892号) 16.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773号) 17.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资源〔2001〕900号) 18.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外经贸合发〔2002〕137号) 19.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请协助建立外派劳务援助工作机制有关问题的函(外经贸合函〔2003〕30号) 20.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商合发〔2003〕44号) 21.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更换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制度的通知(商改发〔2003〕512号) 2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字〔2004〕53号) 2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印制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4〕77号) 24.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04〕277号) 25.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网上备案的通知(商合发〔2004〕408号) 2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商资字〔2005〕第284号) 27.商务部关于印发《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商贸发2005年502号) 2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商运字〔2006〕80号) 29.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字〔2007〕43号) 30.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 3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铁矿石进口信息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187号) 32.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工作的意见(商改发〔2007〕358号) 3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调查发〔2007〕486号) 34.商务部关于印发《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的通知(商配发〔2007〕492号) 3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商运字〔2008〕43号) 36.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92号 37.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8〕120号) 3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5关事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9〕78号) 39.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 40.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52号) 4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353号) 42.商务部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发〔2010〕375号) 43.商务部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0〕437号) 4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办法(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2号) 45.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规定(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5号) 4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通报制度》的通知(商办合函〔2011〕457号) 47.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886号) 48.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推动大宗商品市场有序转型的通知(商建发〔2012〕59号) 49.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6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2〕86号) 50.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商产函〔2012〕738号) 51.商务部关于开展三绿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函〔2012〕929号) 52.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测和保供工作的实施意见(商运函〔2013〕1006号) 53.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2号) 54.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注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机电办进字〔2014〕17号) 55.商务部关于印发《2014-2016年度产业预警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安管函〔2014〕827号〕) 56.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的通知(商安管函〔2015〕152号〕) 57.商务部关于印发《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2015-2017年)》的通知(商运函〔2015〕636号) 5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驻外经商机构为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意见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商办合函〔2015〕686号) 59.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商运函〔2016〕43号) |
实施绿色快递专项行动通知通 知全市各快递企业:为贯彻国家、省上和州上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1]80号)以及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临夏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市府办[202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国家、省、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围绕我市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宜居宜学、宜商宜游公园城市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全市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聚焦“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健全管理制度,突出源头减量、强化回收处置、加强污染治理、营造宣传氛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新临夏提供支撑。2021年底,在临夏市范围内逐步推进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到2022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村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施绿色快递专项行动,全市快递企业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在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合开展绿色包装试点,推动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绿色包装材料使用率不断提高。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速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物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1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临夏市商务局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办事指南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便利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部署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在车辆原登记地(以下简称转出地)或者买方住所地(以下简称转入地)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减少两地往返。一、适用范围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便利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买方)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转入地(须为买方住所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2021年12月10日起,我省14个市州均已实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申请方式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一)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二)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下面以转入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为例,说明有关事项办理流程。转出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请参照转入地流程,具体以公安和税务机关要求为准。三、转入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一)APP手机端登陆: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也可以为购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不变)第一步用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转籍类型,进入到备案机动车列表界面,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第二步用户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机动车转籍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变化)用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转籍类型,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1、用户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2、受理成功后,转入地车管所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无需等待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电子化资料。用户也可以先在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对于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二)交易大厅业务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现机动车所有人。四、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编制本规划。一、发展环境(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面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蔓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等重大风险挑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国外贸展现出极强的韧性和蓬勃的活力,取得显著发展成就,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成为对外贸易第一大国。2020年,我国货物与服务贸易总额跃升至全球首位,贸易伙伴扩展至230多个国家和地区。货物贸易总额从2015年3.95万亿美元增至2020年4.65万亿美元,年均增长3.3%,国际市场份额从13.8%提升至14.7%,2017年起连续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服务贸易总额从6542亿美元增至6617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二,服务出口年均增速达5.1%。贸易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新兴市场占货物进出口比重达58.6%,较2015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占比达18.4%,提高3.6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59.5%,提高1.9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达59.8%,提高5.8个百分点。消费品进口占比达10.8%,提高3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进出口比重达44.5%,提高17.1个百分点。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跨境电商综试区增至105个,区内企业建设海外仓超1800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较2015年增长9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至31个,出口规模增长3倍。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增至28个,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转型升级,42个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一试点、一示范、多基地”服务贸易平台体系基本建立。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出台贸易高质量发展、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等重要文件,明确新形势下外贸发展方向和任务。多轮稳外贸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外贸“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原油等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十三五”末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7.5%,出口退税进度不断加快,贸易便利化协定全面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贡献更加突出。外贸有力促进了国内产业转型、消费升级和国际收支平衡,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1.8亿。边境贸易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兴边富民。“十三五”时期,我国进口对全球进口增长贡献率达34.9%。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新签和升级8个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功签署。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提出一批中国方案,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推动南南合作和促贸援助,为全球经济治理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有力推进了国际抗疫合作。(二)外贸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变化。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一是制度优势更加显著。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经济长期向好,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为外贸发展提供了多方面条件。二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重大机遇。畅通国内大循环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要素资源、提升贸产融合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有利于优进优出、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国际合作空间依然广阔。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是长期趋势,共建“一带一路”迈进高质量发展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国际社会希望更好分享我国发展机遇,期待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四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数字化和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外贸创新发展潜力巨大。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和反复,国际商品和要素流动受阻,发达经济体政策外溢影响持续显现,外部需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二是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愈演愈烈,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贸易壁垒增多,贸易摩擦加剧,贸易规则更趋碎片化。三是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难度加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区域化、本土化趋势更加明显。国内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外贸传统竞争优势弱化,新优势亟待培育。四是贸易安全发展面临新挑战。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等贸易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应对贸易新议题挑战的能力需加快培育,外贸高质量发展风险防控体系需不断完善。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外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贸易创新发展为动力,统筹贸易发展与安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将创新作为引领外贸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外贸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外贸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道路,协同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紧紧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依托我国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外贸发展新引擎。坚持互利共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更加重视进口的作用,提升出口质量,促进贸易平衡发展,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体系重塑,扩大与贸易伙伴利益交汇,促进共享中国发展成果。坚持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机统一,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货物贸易规模优势稳固,国际市场份额稳定,进口规模持续扩大,外贸主体数量稳中有增。服务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出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增速。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贸易业态模式创新活力充分释放,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绿色贸易在绿色转型中走在前列。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程度明显提升。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能力逐步增强。贸易通道更加畅通。国内国际贸易规则衔接更加紧密。法律、物流、支付、结算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更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稳步构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更加紧密,与全球贸易伙伴关系更加牢固。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来源更加多元。贸易摩擦应对、出口管制、贸易救济等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年,外贸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进出口更趋平衡,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维护全球贸易合法合规,对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体系改革贡献更加突出。三、重点任务(一)优化货物贸易结构。优化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进口来源地和出口市场。加强细分市场研究,继续深化与发达经济体贸易合作,积极拓展与亚洲、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贸易。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扩大进口来源。加快贸易畅通建设,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消除双边贸易障碍。加大参展办展支持力度,打造国内精品会展平台,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展对外贸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国别贸易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加强外贸发展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支持东部地区对标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益。支持中西部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构筑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提升中西部地区贸易占比。支持东北地区扩大开放,落实中俄远东合作规划,积极参与大图们倡议等区域合作机制。创新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外贸合作机制,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促进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推动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类企业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比重。与国际社会合作打击非法采伐、野生动植物等非法贸易。优化经营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企业在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业态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建立针对各类主体的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困难。进一步完善行业出口竞争自律公约,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国际合作。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强化产业根植性和贸易保障能力。提升加工贸易。加强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新业态、产业链供应链效率提升、要素配置等试点示范,推动创新发展。发展其他贸易。持续推进边贸政策落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稳边安边兴边。推动对台小额贸易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探索发展各类新型贸易方式。优化贸易促进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功能,实现越办越好。继续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在各自领域的展会平台作用。打造一批双边区域性展会平台。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地区性展会平台。发挥好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和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发挥线上贸易平台作用。(二)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扩大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提升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规模。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鼓励成熟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地理信息、农业生产、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促进版权有效应用,扩大文化服务、中医药服务、专业服务等出口。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化示范城市布局,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数字贸易促进政策体系,探索发展数字贸易多元化业态模式。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数字贸易示范区。完善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研究相关统计方法。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作用,率先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示范区,支持地方建设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三)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园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加强跨境电商能力建设。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深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设立综合评价指标,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试点探索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带动作用强的示范企业、一批体现地方产业特色的自主品牌,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厘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权责,完善政策框架体系。鼓励各地创新配套措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支持建设集成外贸系统服务和畅通外贸要素流动的高效平台。加快海外仓发展。推动监管创新,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建设海外仓。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特色鲜明的代表性海外仓。鼓励海外仓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海外仓标准建设,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推进海外仓数字化发展,探索建立海外智慧物流平台。依托海外仓建立完善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打造优化国际供应链布局的智慧载体。推动保税维修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动态调整维修产品目录,扩大维修产品范围。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综合评估后自主支持开展,并承担监管责任。支持离岸贸易发展。创新金融监管,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效率,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探索培育一批风险控制能力强、内部合规制度健全的离岸贸易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离岸贸易行业组织。(四)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外向型产业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搭建云展会等线上平台,促进数字化营销。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通关智能化。持续推进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打造融合高效的跨境智慧仓储物流体系。鼓励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推广智能诊断、远程运维等数字化售后服务模式。推行贸易融资、跨境支付等金融服务线上化场景应用。加快在贸易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交易效率。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积极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跨境服务供需精准匹配。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开展产品研发等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鼓励贸易型企业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外贸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协同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研究出台促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规则标准,推动贸易数字化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开展贸易数字化实践探索,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完善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外贸大数据应用。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组织提供精准化数字展示和撮合服务。搭建贸易数字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包容、健康有序、协同发展的贸易数字化生态体系。(五)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认证机构加快拓展绿色低碳贸易认证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工贸易产业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绿色转型,强化评价体系绿色发展导向。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建立绿色贸易发展促进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逐步纳入进出口统计体系。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强化国际环境公约受控物质进出口许可管理。指导地方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低碳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合作,推动建立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工作组。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扩大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参与多边和区域绿色贸易议题交流合作。(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推动国内标准走出去。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国内国际质量认证结果互认,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平台。推动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引导更多国内采购商积极采购出口转内销优质产品。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引导外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物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国内物流企业发展国际业务。建立健全内外贸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作用,打造更多更好的内外贸一体化线上平台。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动能。支持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领域,强化“三同” 公共服务。推进商产融合,推动商贸流通业与一、二产业跨界融合,实现“以销定产”,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鼓励内外贸资源整合,推动行业组织、企业联合体与国际采购联盟加强对接。(七)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保障粮食、能源和资源安全。加快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提升维护贸易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能力。培育国际大粮商,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国际运输战略合作,提升海外能源资源全链条进口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完善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吸引境外客户参与,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和风险防控,培育国际化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完善定价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加强能源资源行业规则国际合作。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积极发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转移示范地、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作用,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开放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作用,推动加工贸易业态模式、对接机制、政策协同等创新,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整体承接能力。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吸引上下游关键配套环节,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完善配套产业,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企业集群。指导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基地管理服务机构,支持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聚集的环境,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培训、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贸易和双向投资协调发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发挥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和开放平台优势,带动产业升级和贸易质量效益提升。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境外投资立法。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重点市场建立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开展仓储、展示、接单签约、批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推进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鼓励地方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培育省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售后云服务、备品备件保障、远端诊断维修等服务模式。强化国际物流保障。构建与外贸规模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多渠道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推进畅通国际铁路、道路货运通道,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物流选择。规范进出口环节运输、物流、港口、码头、口岸、国际货代等经营行为。(八)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加快贸易通道建设。完善贸易畅通网络,构建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大通道。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加快构建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拓展中欧班列回程货源。高水平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支持地方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推进铁路多式联运运单物权化。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创新发展丝路电商合作框架,推进合作机制建设,丰富合作层次,促进产业对接,扩大产品进出口,支持地方和企业与伙伴国深度合作,培育地方合作集群,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网络建设,加强模式创新和治理经验分享。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谈判,构建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升级贸易畅通平台。创新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 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展会,发挥好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等平台作用,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合作平台。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强化经贸政策沟通,推动商建更多贸易畅通工作组、投资合作工作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和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支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及中国—印尼、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等合作示范区。深化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合作,高质量执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更多公共卫生和社会民生项目落地。(九)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贸易摩擦应对体制机制。加强中央、地方、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协作,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格局,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建设应对贸易摩擦综合试验区,推进全国预警体系建设,发挥各类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分类指导,提高企业应对和防范贸易风险意识和能力。用好贸易政策合规机制,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拓展双边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应对不公平竞争等行为。提升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效能。研究完善对外贸易调查制度。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建设,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健全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开展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案件效果评估。加强官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贸易救济规则谈判。完善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实施出口管制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优化出口管制许可制度,加强精准管控。加快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出口管制调查执法,有效打击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加强出口管制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管制。妥善应对外国滥用出口管制等歧视性行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健全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优化完善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完善技术进出口协调监管、专家咨询等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促进境内外知识产权同等保护,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贸易领域开放合作。推动货物贸易领域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稳妥推进金融领域开放,积极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依托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放宽贸易准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深化双边和区域合作。更好发挥双边高委会、经贸混(联)委会等作用。加强同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经贸机制对接,积极开展促贸援助。完善同日、韩、东盟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机制。强化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机制,落实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充分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作用,完善与欧洲国家企业家委员会合作机制,务实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保持与美各级政府和工商界经贸沟通,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贸协定,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和高标准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推进中日韩自贸谈判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务实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自贸谈判,推动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共建单一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推动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加强自贸协定宣传、推广与实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继续推动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行,建设性参与渔业补贴、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国内规制、中小微企业、贸易与环境等议题谈判和讨论。深入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四、保障措施(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外贸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贸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深化外贸“放管服”改革。研究修订对外贸易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简化优化通关流程,不断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办理出口退税。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设立自我承诺等便捷通道,减少服务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建设跨境贸易投资综合法律支援平台,做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发挥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在贸易促进、信息交流、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作用。(三)优化财税政策工具。加强合规性评估,丰富和完善财政政策。用好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等,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贸易创新发展和绿色转型支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策支持,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关税结构,促进消费和产业升级。(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高覆盖面。更好发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市场,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依据市场化原则,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进一步培育短期险项下保单融资业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产品,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汇率避险能力。(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外贸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以外贸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将外贸人才纳入各类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国际贸易相关学科建设,强化外贸领域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经贸领域智库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贸易规则的专家。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人才交流合作。(六)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制定落实举措,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研究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多渠道、多层级、多角度开展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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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15日公告了修改后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现解读如下。一、修改背景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局令第56号,以下简称为《办法》)。《办法》的实施,对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专利质押融资已经成为盘活企业无形资产、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有效支持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当前,专利质押登记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是中央有明确部署和要求。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专利优先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网办”“在商标和专利质押登记…等审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二是近年来金融机构和创新主体对专利质押登记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三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需统筹考虑有关规定的衔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深入调研企业、金融机构需求,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改完善后的《办法》,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公告发布。原《办法》将按部门规章废止程序适时废止。二、修改思路本次修改旨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具体来说,一是在“放”上着力,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宽质押登记的办理条件,在告知风险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办理登记的意愿和权利;二是在“管”上加强,在允许当事人选择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的同时,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在“服”上优化,进一步明确压缩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的审查时限,为当事人提供登记材料查阅复制、专利权状态预警信息及时告知等更多便利服务。三、主要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办法》相对于原《办法》,对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条等条款有较为重要的实质性修改,其他有关条款由于调整顺序、精简内容、规范表述等原因,进行了文字修改。主要条款修改内容如下:(一)推行以承诺方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当事人提交相关承诺书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变更证明、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虚假承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二)减少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形。一是对于原《办法》中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情形不予登记的规定,改为当事人被告知后仍声明愿意接受风险、继续办理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登记;二是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对于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情形,允许办理登记;三是吸收实务中的成熟做法,对于请求办理质押登记的实用新型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已于同日申请发明专利的,当事人被告知后仍声明愿意接受风险、继续办理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登记。(第十一条)(三)压缩登记审查期限。一是压缩审查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审查期限由原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审查期限进一步缩减至2个工作日(第十条);二是明确了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和注销手续相应的审查期限,按照第十条规定的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执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四)优化登记相关服务。一是拓展登记办理渠道,明确当事人可以以互联网在线方式办理,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第六条);二是明确规定专利权质押登记材料的查阅或复制程序及要求,方便当事人查询质押登记相关文件(第十六条);三是对于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该及时通知质权人的情形,新增专利权属发生纠纷或被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以便将专利权可能丧失的预警信息及时告知质权人(第十九条)。 |
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发布——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冷链物流是利用温控、保鲜等技术工艺和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设施设备,确保冷链产品在初加工、储存、运输、流通加工、销售、配送等全过程始终处于规定温度环境下的专业物流。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是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是支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和培育新增长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途径;是健全“从农田到餐桌、从枝头到舌尖”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医药产品物流全过程品质管控能力,支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形势近年来,我国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以及疫苗、生物制剂、药品等冷链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冷链物流较快发展,但仍面临不少突出瓶颈和痛点难点卡点问题,难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品和市场主体对高质量物流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冷链物流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冷链物流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发展基础。行业规模显著扩大。近年来,我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冷链装备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冷链物流市场规模超过3800亿元,冷库库容近1.8亿立方米,冷藏车保有量约28.7万辆,分别是“十二五”期末的2.4倍、2倍和2.6倍左右。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产地与销地衔接、运输与仓配一体、物流与产业融合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冷链物流设施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全链条温控、全流程追溯能力持续提升。冷链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口岸通关效率大幅提高,国际冷链物流组织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冷链物流设施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推进,新型保鲜制冷、节能环保等技术加速应用。冷链物流追溯监管平台功能持续完善。冷链快递、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普及,冷链物流跨界融合、集成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冷链物流企业加速成长,网络化发展趋势明显,行业发展生态不断完善。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冷链仓储、运输、配送、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龙头企业,不断延伸采购、分销、信息等供应链服务功能,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基础作用日益凸显。冷链物流衔接生产消费、服务社会民生、保障消费安全能力不断增强,在调节农产品跨季节供需、稳定市场供应、平抑价格波动、减少流通损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冷链物流对保障疫苗等医药产品运输、储存、配送全过程安全作出重要贡献。但同时,我国冷链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跨季节、跨区域调节农产品供需的能力不足,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较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政策环境看,缺少统筹规划,东中西部、南北方和城乡间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分布不均,存在结构性失衡矛盾;冷链物流企业用地难、融资难、车辆通行难问题较为突出;冷链物流监管制度不全、有效监管不足,全链条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从行业链条看,产地预冷、冷藏和配套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滞后;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和作业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新能源冷藏车发展相对滞后;大中城市冷链物流体系不健全,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短板突出。从运行体系看,缺少集约化、规模化运作的冷链物流枢纽设施,存量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率不高,行业运行网络化、组织化程度不够,覆盖全国的骨干冷链物流网络尚未形成,与“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融合不足。从发展基础看,冷链物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程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不够广泛;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强制性标准少,推荐性标准多,标准间衔接不够紧密,部分领域标准缺失,标准统筹协调和实施力度有待加强;冷链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制约行业发展。(二)面临形势。产业升级和扩大内需开拓冷链物流发展新空间。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现代农业、食品工业、医药产业、服务业全面升级,对高品质、精细化、个性化的冷链物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十四五”时期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将加速释放,为冷链物流提高供给水平、适配新型消费、加快规模扩张奠定坚实基础,创造广阔空间。冷链产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强化冷链物流新要求。冷链产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我国冷链物流“断链”、“伪冷链”等问题突出,与此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冷链物流承担着保障疫苗安全配送和食品稳定供应的艰巨任务,要求提高冷链物流专业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完善全程追溯体系,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安全需要。科技创新和数字转型激发冷链物流发展新动力。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推广,有效赋能冷链物流各领域、各环节,加快设施装备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步伐,提高信息实时采集、动态监测效率,为实现冷链物流全链条温度可控、过程可视、源头可溯,提升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一体化运作和精准管控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促进冷链物流业态模式创新和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创造冷链物流发展新机遇。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特别是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和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将进一步优化区域供应链环境,有效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深化与相关国家贸易往来,扩大食品进出口规模,推动国内国际冷链物流标准接轨,借鉴推广先进冷链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对冷链物流低碳化发展提出新任务。冷链物流仓储、运输等环节能耗水平较高,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面临规模扩张和碳排放控制的突出矛盾,迫切需要优化用能结构,加强绿色节能设施设备、技术工艺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包装减量化和循环使用,提高运行组织效率和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减排降耗和低碳转型步伐,推进冷链物流运输结构调整,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我国国情和冷链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聚焦制约冷链物流发展的突出瓶颈和痛点难点卡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畅通通道运行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有效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保障食品和医药产品安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到位不缺位,有为不越位,在规范行业运行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更多向冷链物流基础薄弱环节配置,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冷链物流运行、服务、监管、支撑体系建设,优化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与运行网络结构。针对产运销各主要环节、冷链产品重点品类冷链物流运作特点,因势利导,精准施策,系统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品类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提质增效。坚持创新发展,注重科技赋能,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推动冷链物流系统优化与集成创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推进冷链物流技术工艺、业态模式、经营管理、监管方式创新,提高服务品质和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运行效率和发展效能。区域协同,联动融合。统筹东中西部、南北方和城乡协调发展,密切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大中消费市场联系,促进城市群、都市圈冷链物流资源优化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加强冷链物流与现代农业、冷链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扩大中高端冷链物流服务供给,支撑带动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绿色智慧,安全可靠。顺应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发展趋势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冷链物流全链条、各领域,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冷链物流运行管理和治理方式变革,提升行业绿色智慧发展水平。坚守安全底线,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冷链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冷链产品安全保障水平。(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调节农产品跨季节供需、支撑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依托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布局建设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优化冷链产品销地网络,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聚焦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公里”,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基本建成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撑冷链物流深度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与国家物流网络实现协同建设、融合发展。——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效率大幅提升,成本水平显著降低。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冷库、冷藏车总量保持合理稳定增长,区域分布更加优化、功能类型更加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高。冷链物流温度达标率全面提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库设施温度达标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肉类、果蔬、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85%、30%、85%,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显著减少。——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贯穿冷链物流全流程的监测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冷藏车、冷藏箱、重点冷链产品全程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医药产品冷链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广覆盖、高效率、低成本、安全可靠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冷链物流体系,设施网络、技术装备、服务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总体布局(一)打造“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加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夯实冷链物流运行体系基础,加快形成高效衔接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依托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结合冷链产品国内国际流向流量,构建服务国内产销、国际进出口的两大冷链物流系统;推进干支线物流和两端配送协同运作,建设设施集约、运输高效、服务优质、安全可靠的国内国际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三级节点、两大系统、一体化网络”融合联动,形成“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 (二)构建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结合我国冷链产品流通和进出口主方向,串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与西北、西南、东南沿海、中部、华东、华北、东北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北部、鲁陕藏、长江、南部等“四横”冷链物流大通道,以及西部、二广、京鄂闽、东部沿海等“四纵”冷链物流大通道,形成内外联通的“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见附件),发挥通道沿线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基础支撑作用,提升相关口岸国内外冷链通道衔接和组织能力。提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供应链协同运行水平,推动基地间冷链物流规模化、通道化、网络化运行。引导冷链物流要素和上下游产业沿通道集聚发展,加强设施联动、信息联通、标准衔接,推动形成冷链物流产业走廊。(三)健全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聚焦“6+1”重点品类(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主要生鲜食品以及疫苗等医药产品),分类优化冷链服务流程与规范,提升专业化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完善仓储、运输、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寄递、信息等冷链服务功能,强化一体化服务能力,打造运转顺畅的供应链,支撑冷链产品产销精准高效对接。丰富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场景,深化冷链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冷链物流业态、模式、组织与技术创新,提升协同化、平台化服务水平,拓展上下游产业价值空间。(四)完善冷链物流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冷链物流追溯监管平台,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针对冷链物流环境、主要作业环节、设施设备管理等重点,规范实时监测、及时处置、评估反馈等监管过程,逐步分类实现全程可视可控、可溯源、可追查。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设备应用力度,强化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方式有机结合。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测检疫经验做法,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可靠、高效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体系。(五)强化冷链物流支撑体系。推动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和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大冷链物流关键技术和先进装备研发力度,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推动建立冷链物流统计评价体系,准确掌握冷链物流基础要素底数,及时客观反映行业发展情况。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强化国内国际标准对接。加大复合型冷链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壮大多层次冷链物流人才队伍。四、夯实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一)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完善冷链源头基点网络。适应不同农产品冷链物流要求,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重点镇和中心村,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县城、重点镇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减少产后损失,实现优质优价。服务本地消费市场,拓展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中转集散、分拨配送功能,优化完善县乡村冷链物流服务。(二)构建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优化农产品田头集货组织。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满足源头基点网络储运需求。培育一批产地移动冷库和冷藏车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设施巡回租赁、“移动冷库+集配中心(物流园区)”等模式,构建产地移动冷链物流设施运营网络,提高从田间地头向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移动冷库等的集货效率,缩短农产品采后进入冷链物流环节的时间。提高农产品出村进城效率。引导专业冷链物流企业适应农产品产地多点布局和小批量、多批次运输需求特点,开展从冷链源头基点到冷链集配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干支衔接运输组织,构建稳定、高效、低成本运行的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网络。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拓展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服务渠道,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三)创新产地冷链物流组织模式。促进农产品产地直供发展。加强产地到销地直达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撑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开展净菜、半成品加工,为餐饮企业、学校、机关团体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助力打造产地农产品品牌。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拓展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交易展示、安全检测、溯源查询、统仓统配等功能,增强农产品品控能力,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配套,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 五、提高冷链运输服务质量(一)强化冷链运输一体化运作。推动干线运输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资源集聚优势,开展规模化冷链物流干线运输,提高冷链物流去程回程均衡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等干线运输模式,进一步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规范平台型企业发展,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共享水平,集聚整合货源、运力、仓储等冷链资源,提高冷链物流干线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干线支线有机衔接。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集疏运体系,发展中转换装、区域分拨,推动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与区域分拨配送业务高效协同。以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为支撑,高效衔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构建干支线运输和两端集配一体化运作的区域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延伸业务链条,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二)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提高冷藏车发展水平。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统一车辆等级标识、配置要求,推动在车辆出厂前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温度监测设备等,加快形成适应干线运输、支线转运、城市配送等不同需求的冷藏车车型和规格体系。研究制定标准化冷藏车配置方案,引导和规范不同容积车辆选型。有计划、分步骤淘汰非标准化冷藏车。加强冷藏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快推进轻型、微型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促进运输载器具单元化。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将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笼车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提高带板运输比例。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研发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推动冷链运输全程“不倒托”、“不倒箱”,减少流通环节损耗。(三)发展冷链多式联运。完善冷链多式联运设施。鼓励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完善吊装、平移等换装转运专用设施设备,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增强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冷链物流服务功能,推进港口、铁路场站冷藏集装箱堆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充电桩等设施设备。优化冷链多式联运组织。培育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组织,积极发展全程冷链集装箱运输。依托具备条件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开展中长距离铁路冷链运输,串接主要冷链产品产地和销地,发展集装箱公铁水联运。依托主要航空枢纽、港口,加强冷链卡车航班、专线网络建设,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有机融入公路甩挂运输体系,完善冷藏车和冷链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机制,提高冷链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水平。鼓励现有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集聚整合运输企业、中介等的冷链物流相关信息,拓展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功能,提高货源、运力、仓储等冷链资源供需匹配效率。增强冷链国际联运能力。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依托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班车国际冷链物流业务。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全程组织能力。大力发展面向高端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提高公空、空空联运效率。鼓励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口岸城市积极发展国际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打造一批国际冷链物流门户枢纽。 六、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一)加快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集成整合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研究利用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可开发地块等建设“近城而不进城”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提高冷链干线与支线衔接效率。密切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与存量冷链设施业务联系,引导冷库等设施向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集中,推进城市冷链设施布局优化。加快商贸冷链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改造,配套建设封闭式装卸站台等设施,完善流通加工、分拨配送、质量安全控制等功能。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引导城市商业街区、商圈、农贸市场共建共享小型公共冷库。淘汰关停不合规不合法冷库。完善末端冷链设施功能。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等“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移动冷库、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在城市末端配送领域广泛应用。推动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完善新能源冷藏车充电设施布局,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范围。(二)健全销地冷链分拨配送体系。强化区域分拨功能。扩大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分拨服务范围,重点完善面向区域内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冷链配送网点的区域分拨服务网络,以及销地冷链集配中心面向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的分拨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群、都市圈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共用共营,构建高效分拨服务圈。提升末端配送效能。鼓励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整合“最后一公里”配送资源,面向商超、生鲜连锁店、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鼓励城市群、都市圈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同城化冷链配送体系,补齐停靠接卸设施短板,加强城市通行政策协同,便利冷藏车装卸通行。(三)创新面向消费的冷链物流模式。培育冷链物流配送新方式。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搭建城市冷链智慧公共配送平台,整合冷链运力资源,动态优化城市配送路径,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效率。鼓励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加大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等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多种形式多温共配发展。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发展与新消费方式融合的冷链配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深化城乡冷链配送网络协同发展,共享共用末端设施网点和配送冷藏车,提高存量网络资源利用率。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商业、电商企业等拓展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辐射范围和消费规模。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城市居民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七、优化冷链物流全品类服务(一)肉类冷链物流。加快建立冷鲜肉物流体系。顺应畜禽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需要,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保鲜包装、冷链储运链条,加强全程温控和监管追溯。鼓励冷鲜肉生产、流通企业对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店铺、生鲜电商等流通渠道,拓展直营零售网点,健全冷鲜肉生产、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冷鲜肉在肉类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肉类冷链物流与上下游深度融合创新,推动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升级肉类冷链物流设施。加强生猪、肉羊、肉牛、肉禽优势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畜禽主产区和主销区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和低温分割加工车间、配套冷库等设施。支持肉类公共冷库改扩建、智慧化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适应减少畜禽活体跨区域运输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挂肉冷藏车等专用设施设备。(二)果蔬冷链物流。完善果蔬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配套条件。结合我国果蔬优势产区分布以及南菜北运、西果东输、果蔬进出口等流向特征,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仓储保鲜设施,延长销售周期,提高反季节销售水平。加强配套冷链设施建设,推动构建反季节蔬菜、高原夏菜、热带水果等从优势产区到主销区的全流程果蔬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移动冷库、预冷设施应用,合理配套布局插电装置,加强移动冷链设施设备与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高效联动,合理设置田头停车、换装场地,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支持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等设备使用。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水平。新建或改造产地预冷设施,配备果蔬清洗、分级、分拣、切割、包装等设施设备。鼓励广泛使用冷链设施开展果蔬保鲜,大幅减少保鲜药物使用。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提高果蔬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流通损耗。(三)水产品冷链物流。强化水产品产地保鲜加工设施建设。完善鱼塘、渔船、渔港预冷保鲜设施装备,建设速冻、冷藏、低温暂养等配套设施。推动建设一批冷藏加工一体化的水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引导水产品就近加工。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装备,支持冷链全链条无缝对接和安全温控数据共享。健全支撑水产品消费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水产品产地销地冷链物流对接,加快提升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推动沿海、重要江河流域等优势产区构建辐射全国的冷链物流网络。鼓励活鱼纯氧高密度冷链等鲜活水产品冷链配送技术创新,适应和满足持续扩大的高品质水产品消费需求。完善水产品进口相关冷链配套设施,提高进口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与快速检验检测检疫能力。支持口岸机场建设具有国际货运、冷链仓储、报关、检验检测检疫等功能的水产品航空货运冷链物流服务通道。(四)乳品冷链物流。推进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东北、华北、中原、西北等奶业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规模化奶业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支持牧场、奶农合作社、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等建设生乳冷却设施,配备生乳专用恒温运输槽车,提高生乳冷却、储存、运输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加强低温液态奶冷链配送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乳品企业以及电商、连锁超市等流通渠道作用,完善从生产厂商至消费者的低温液态奶全程冷链物流系统,规范销售终端温度控制管理。推动传统奶站改造升级,加强服务社区的低温液态奶宅配仓建设,推广新型末端配送冷藏车等设施设备,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提高低温液态奶末端配送时效性。(五)速冻食品冷链物流。推动冷链物流与速冻食品产业联动发展。在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等速冻食品生产大省,引导速冻食品产业集聚区、龙头生产企业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打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的全流程冷链服务链条,促进速冻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构建速冻食品冷链过程质量快速检测体系,完善冷链物流服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物流对速冻食品消费保障能力。顺应城市快节奏生活方式和城乡居民对速冻食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加强冷链物流服务保障,提升末端配送服务品质,支撑速冻食品流通渠道由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多渠道拓展。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六)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网络。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医药产品冷链全程无缝衔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流通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室)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加强医药物流中心与冷链末端的无缝衔接,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超低温配送,构建广覆盖、高效率、低成本、安全可靠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提升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应急保障水平。研究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纳入国家应急物资保障平台,整合行业医药冷库、车辆、标准化载器具等资源,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提高医药产品冷链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疫苗及其他医药产品冷链运输畅通和物流过程质量安全。 八、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一)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推进冷链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及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电子围栏等设备的安装与应用力度,推动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实现对到货检验、入库、出库、调拨、移库移位、库存盘点等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构建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开展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运营主体搭建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广泛集成区域冷链货源、运力、库存等市场信息,通过数字化方式强化信息采集、交互服务功能,为冷链干线运输、分拨配送、仓储服务、冷藏加工等业务一体化运作提供平台组织支撑。鼓励商会协会、骨干企业等搭建市场化运作的冷链物流信息交易平台,整合市场供需信息,提供冷链车货匹配、仓货匹配等信息撮合服务,提高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专业冷链物流信息平台间数据互联共享,打通各类平台间数据交换渠道,更大范围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对接效率。(二)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冷链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围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建设,加快停车、调度、装卸、保鲜催熟、质量管控等设施设备智慧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加快传统冷库等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化无人冷链仓。加强冷链智能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冷链物流领域广泛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车载智能温控、监控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优化冷链运输配送路径,提高冷库、冷藏车利用效率。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装备等研发应用。(三)加速绿色化发展进程。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节能水平。鼓励企业对在用冷库以及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低温加工装备设施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研究制定冷库、冷藏车等能效标准,完善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和制冷设施设备。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冷库、冷藏车等的保温材料保温和阻燃性能。加大绿色冷链装备研发应用。研究制定绿色冷链技术及节能设施设备推广目录,鼓励使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藏车及配套装备设施。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冷藏车采用新能源车型。研发应用符合冷链物流特点的蓄冷周转箱、保温包装、保温罩等。研究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加强低温加工、冷冻冷藏、冷藏销售等环节绿色冷链装备研究应用,鼓励使用绿色低碳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提高制冷设备规范安装操作和检修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制冷剂泄漏,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四)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加强冷链物流技术基础研究和装备研发。聚焦冷链物流相关领域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部署国家级技术攻关,加强冷链产品品质劣变腐损的生物学原理及其与物流环境之间耦合效应、高品质低温加工、高效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环保制冷剂及安全应用、冷链安全消杀等基础性研究,夯实冷链物流发展基础。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支持冷链物流相关技术研发,从源头提升我国冷链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冷链技术创新应用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应用体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冷链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平台,结合市场需求,聚焦果蔬预冷、速冻、冷冻冷藏、冷藏运输与宅配、冷链信息化智慧化等应用场景,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冷链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五)打造消费品双向冷链物流新通道。畅通高品质农产品上行通道。在现有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基础上,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发挥冷链物流对高品质农产品生产、流通、减损的支撑保障作用,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品”、“多品聚集”,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产销密切衔接、成本低、效率高的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促进冷链惠农、品牌兴农、特色富农。完善高品质生鲜消费品下行通道。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消费品下乡进村通道升级,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中小城镇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企业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打通高品质生鲜消费品下乡进村新通道,扩大生鲜等高品质消费品供给。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企业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加大对中小城镇和农村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城乡冷链设施对接,打造“上行下行一张网”,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促进城乡冷链物流双向均衡发展。建立城乡冷链网络协同机制,提高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效率。 (六)构建产业融合发展新生态。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为核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打造冷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圈。推进冷链物流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构建生鲜食品供应链生态。鼓励龙头冷链物流企业、生鲜食品商贸流通企业加强战略合作,推动业务领域相互渗透,对接上游生产和终端消费,为客户提供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共同配送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利用大数据发掘消费潜力、赋能上游生产,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供应链服务,辅助生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合理安排计划、精准组织生产,推动生产、流通和冷链物流企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九、强化冷链物流全方位支撑(一)培育骨干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知名冷链物流服务品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拓展服务网络,培育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提升市场集中度。鼓励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依法合规推动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发展,扩大冷链资源要素组织规模和范围,提升冷链物流组织化、规模化运营能力。促进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专业化发展。支持企业构建干支仓配一体的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运行效率。鼓励大型综合物流企业发挥网络运营优势,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冷藏运输、冷藏保鲜、冷冻储存等基础服务专业化水准。围绕冷链细分领域、特定场景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提高精益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冷链产品个性化、多元化冷链物流需求。提升冷链物流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强化境内外冷链物流、采购分销等网络协同,延伸跨境电商、交易结算等服务,提升国际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贸易企业等协同“出海”,围绕全球肉类、水果、水产品等优势产区,积极布局境外冷链物流设施,依托远洋海运、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国际货运航空等开展国际冷链物流运作,构建国内外衔接的物流通道网络,提升冷链物流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二)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制修订。加强冷链基础通用标准和冷链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流程、信息追溯等重点环节以及冷链物流绿色化、智慧化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快填补标准空白。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守好冷链产品安全底线。加强冷链物流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陈出新,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冷链物流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国内国际标准接轨。加强标准评估和执行力度。系统梳理现行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加强评估和复审,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业发展要求、技术进步趋势的标准,推动解决标准不统一、不衔接等问题。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撑与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推动协同应用,提高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开展冷链物流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价,充分发挥标准支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作用。 (三)完善统计体系。加强行业统计监测。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全面掌握市场规模、行业结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研究建立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科学制定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探索开展冷链物流行业普查调查。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龙头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等,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研究编制冷链物流发展综合性指数,科学、及时、全面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为政府部门政策制定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参考。(四)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重点培养冷链产品供应链管理、冷链物流系统规划、冷链物流技术和企业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深入对接行业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完善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多层次冷链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供应链运作经验的高层次冷链物流人才。健全专业技能培养培训模式。鼓励职业院校加强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合作,通过实训基地、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养、顶岗实习及建立产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实践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分级分类开设冷链物流培训课程,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十、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一)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冷链物流监管法律法规,从准入要求、技术条件、设施设备、经营行为、人员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明确各类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及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要求,确保冷链物流各领域、各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冷链物流全链条保温、冷藏或冷冻设施设备使用和运行要求。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发挥政府监管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依法规范冷链物流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不得收储无合法来源的农产品、食品。(二)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引导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冷藏车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设备,在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监测和定位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加强冷链物流食品品质监测、仓储运输过程温湿度智能感知、卫星定位技术的应用,形成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实现各环节数据实时监控和动态更新。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提高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可信度。逐步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体系,基本掌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冷库企业、运输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等市场主体及资源底数。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融合,依托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体系。以冷链食品追溯为突破,形成以责任主体为核心的追溯闭环,对跨部门、跨地域的全链条追溯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信用评价提供数据支撑。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共同打造和维护诚信合规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人奖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健全检验检测检疫体系。适应不同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要求,完善覆盖从种养殖、加工到销售终端全链条以及冷链物流包装、运载工具、作业环境等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检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实行闭环式疫情防控管理,防范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禽流感等疫情扩散风险,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围绕主要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口岸等,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增强冷链检验检测检疫能力。依托各地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国家级、地区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强化冷链检验检测检疫专业技能培训。深化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优化检验检测检疫流程。围绕农产品进出口,优化提升口岸/属地检查、检疫处理、实验室检验等流程,鼓励企业提前申报,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行检疫处理、检测结果无纸化传递。按照分类监管原则,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和产品特点,优化放行模式,提高查验效率。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提升就近快速检测水平。推动各地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完善口岸城市防控措施,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等规定,切实做到闭环管理。针对冷链等可能引发的输入性疫情,排查入境、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杀,全程可追溯、全链条监管,堵住疫情防控漏洞。 十一、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冷链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善支撑政策,强化评估督导,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问题,保障规划有序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发展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二)强化政策支持。通过现有资金支持渠道,加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拓展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基础上,大中城市要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的政策。(三)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确保行业有序发展、市场规范运行基础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并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在冷链物流领域探索推行“一照多址”,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四)发挥协会作用。鼓励冷链物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冷链物流发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宣贯,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行业发展共性问题。支持行业协会统筹冷链物流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行业发展质量。鼓励行业协会深入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自律建设,倡导诚信规范经营,树立良好行业风气。(五)营造舆论环境。加强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培养良好消费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筑牢冷链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宣传推介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案例,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 |
甘肃省商务厅2022年拟支持的市场体系改造提升项目公示为加快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强化项目支撑,补短板增后劲,根据省商务厅印发的《2022年全省市场体系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在县级商务部门组织申报,市州商务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和厅务会议研究确定,拟支持以下35个建设项目。一、支持19个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永登县武胜驿镇金三源蔬菜保鲜有限公司高原夏菜保鲜库改造提升项目嘉峪关同城广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项目永昌县富农旺特色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金昌市碧之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恒温库建设项目甘肃嘉信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洲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提升改造项目酒泉昊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金塔昱航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冷链物流项目武威荣源商贸有限公司冷链物流项目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万吨马铃薯气调库建设项目甘肃義兴源商贸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秦安丰坤农业合作社冷链物流项目甘肃鸿运达邻里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庄浪县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静宁常津果品有限公司保鲜库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定西大川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冷链物流项目陇南市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发展项目西和县海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代物流园(一期)项目甘南九曲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农特产品加工及冷链建设项目临夏凯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与“云仓配”智慧冷链系统建设项目临夏市三谊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定点牛羊肉、肉鸡屠宰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二、支持10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兰州市红古区忠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忠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项目甘肃祥盛昌态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项目甘肃酒泉春光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改扩建项目瓜州乐村淘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敦煌龙德盛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产地批发市场项目甘肃万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会宁艺林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果蔬产地批发市场改造项目清水县荣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永清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甘肃明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墩蔬菜批发市场改扩建项目夏河县科才琼浆诺布农产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活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三、支持6个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张掖市景福宁园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清泉镇人民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武威豪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农贸市场项目武威银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农贸市场项目灵台县上良镇人民政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西阳乡人民政府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2022年3月31日 |
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启计量事业发展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编制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计量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计量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建成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达1779项,位居世界前列,我国成为全球有能力参与驾驭国际原子时的8个国家之一。计量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全社会计量意识日益增强,计量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2018年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全面采用物理常数定义,国际测量技术规则与格局将予重构,由此带来的影响广泛而深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领域对精准测量测试的需求与计量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全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领域量值传递溯源能力还存在空白,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有待突破,计量监管思路和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计量社会共治亟需加强。实施计量优先发展战略,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强化计量应用支撑,提升国家整体计量能力和水平已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计量顶层制度设计,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引领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大力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加大基础、前沿和应用领域计量薄弱环节技术研究,推动计量产学研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思路,推动计量制度改革,提升计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坚持需求牵引、供给提升。面向经济主战场和重大民生需求,围绕计量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全面的问题,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计量服务支撑,提升计量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培育计量新业态、发展计量新模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计量发展新机制。坚持政府统筹、市场驱动。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加强政府对计量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培育计量校准、测试等高技术服务业,规范各类市场计量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协同融合、开放共享。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着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开放合作,推进计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进入世界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计量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加强量子计量、量值传递扁平化和计量数字化转型技术研究,建立国际一流的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攻克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制一批具有原创性成果的计量标准装置、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建设一批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测量实验室,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计量科研团队和计量专家队伍,确保国家校准测量能力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计量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重要产业发展领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研制一批专用计量测试设备,形成一批专用计量测试方法和标准规范,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体系日趋完善。计量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推动计量法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制度,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社会各方计量溯源性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开放共享的计量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展望到2035年,国家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综合实力跻身世界前列。建成以量子计量为核心、科技水平一流、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和国际化发展潮流的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加强计量基础研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四)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计量学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实施“量子度量衡”计划,重点研究基于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的量子计量技术及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小型化技术,突破量子传感和芯片级计量标准技术,形成核心器件研制能力。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精密测量技术。开展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计量作用机理和效能评价等理论研究。 (五)开展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国际单位制建设,推行国际公认的数字校准证书。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计量数据融合、共享与应用,建设国家计量数据中心,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强化计量数据的溯源性、可信度和安全性。在生命健康、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环境监测、气候变化等领域培育一批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六)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计量需求,研究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解决综合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建立扁平化场景高适应性的量值溯源体系。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技术。加强国家标准物质在制备、定值、保存、溯源评价及量值传递应用新模式等方面的全寿命周期、系统性研究与评价。加快推进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标准物质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七)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快开展量热技术、数字化模拟测量技术、工况环境监测技术等基础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化计量校准技术研究,开展计量软件功能安全测评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传感技术研究,攻克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和技术。建立有利于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向产业转移的服务平台。(八)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强化国家级科研机构导向作用,发挥综合性、行业性科研院所引领作用,建设一批高水平先进计量基础设施,打造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先进计量测试实验室。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计量优势资源力量,建立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计量、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融合联动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四、强化计量应用,服务重点领域发展(九)支撑先进制造与质量提升。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准、标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搭建计量公共服务平台,聚焦制造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难题,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装备研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充分发挥计量对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研究建立国家工业计量基础数据库,加强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 (十)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推动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加强高精度计量基准、标准器具的研制和应用,提升计量基准、标准关键核心设备自主可控率。加强色谱仪、质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原子重力仪等高端通用仪器设备研制,加快面向智能制造、环境监测、国防等领域专用计量仪器仪表的研制和推广使用。加快量子传感器、太赫兹传感器、高端图像传感器、高速光电传感器等传感器的研制和应用。实施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计量在仪器设备研发、设计、试验、生产和使用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建立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制度。建立仪器仪表产业发展集聚区,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产仪器仪表品牌。(十一)提升航空、航天和海洋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航空、航天、海洋等领域计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加强产品型号总计量师系统建设。推动航空装备计量数字化、体系化发展,健全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计量评价体系,为航空装备发展提供一体化计量测试技术支撑。研究建立空间计量技术体系,提升空间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和航天装备质量控制水平,补齐关键、特色参数指标计量测试能力短板。开展海上卫星导航设备、海洋装备测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海洋装备数字化测量能力。健全海洋立体观测、生态预警、深海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监测等领域计量保障体系。(十二)服务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发展。加强人工智能计量基础理论、评估方法和技术研究,开发用于评测人工智能系统性能的参考数据集。研究智能基础设施计量测试技术,形成各领域通用的人工智能计量体系框架、接口与方法、标准规范。开展工业机器人机械系统、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工业控制系统整体测量性能。建立适用于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安防等领域的智能水平评价标准和计量测试平台,提升数据和知识协同驱动的计量测试能力。(十三)服务数字中国建设。加强计量与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针对工业先进制造,加快基于协调世界时(UTC)的分布式可靠时间同步技术、时空敏感网络、传感器动态校准等数字计量设施建设。以量值为核心,提升数字终端产品、智能终端产品计量溯源能力。开展智能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等关键参数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物联网感知装备质量水平,打造全频域、全时段、全要素的计量支撑能力。(十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在城市和园区开展低碳计量试点。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水文水资源和环境计量中心,推进能耗、水资源、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培育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服务市场。 (十五)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疾病防控、生物医药、诊断试剂、高端医疗器械、康复理疗设备、可穿戴设备、营养与保健食品等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计量技术研究和测试服务,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地质和海洋灾害、地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等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提升交通运输计量保障能力。面向我国铁路、公路和水路领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开展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和保证技术研究,开展智慧计量技术攻关与先进测量装备研发,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服务智慧交通建设。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领域相关计量测试技术、测试方法研究,研制相关测试设备。加强船舶和港口领域计量保障,提升港口物流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加强智能汽车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五、加强计量能力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十七)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构建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法制保障和基础保障,科学规划计量基准、标准建设,填补应用领域的量值传递空白,确保体系完整、有效运行。以技术能力水平为主要标准,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开放、灵活的国家量值溯源体系,优化量值溯源网络,提升量值溯源效能。鼓励和推动社会资源参与市场化、竞争性量值溯源技术服务。(十八)提升计量基准能力水平。推动国家计量基准与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增强国家计量基准自主可控能力,创新国家计量基准全链条管理机制。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以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为基础,建立原子时标基准、能量天平法质量基准和热力学温度基准等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实施国家计量基准强基工程,强化量值源头能力供给,全面提升国家最高测量能力。(十九)推进计量标准建设。改革计量标准体系架构,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建立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标准,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建立嵌入式、芯片级、小型化的计量标准,推动对制造过程的实时在线测量和最佳控制。 (二十)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建立完善以国家基准物质、国家标准物质和工作标准物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标准物质体系。实施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刑事司法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加强标准物质监管能力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标准物质不确定度水平。探索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制度,建设一批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平台,形成研发、生产、应用全寿命周期的监管能力。 (二十一)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优化整合国家计量技术机构、区域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地方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大力推动国家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通过组织开展重大测量原理、方法前沿技术攻关,建立量子计量基准并保持国际等效,提供一流的量值溯源和测量服务,支撑国家科技创新、工业竞争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计量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自主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服务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二十二)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着力培养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高层次计量领军人才。吸收引进国际计量人才,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打造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建设计量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模式,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等制度有效衔接。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建立国际组织计量人才库和国际计量合作专家团队,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多层次国际计量交流合作。(二十三)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发挥龙头企业和各类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十四)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建立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推进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建设,研究建立区域计量数据协同应用中心。积极发挥区域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作用,完善区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强化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合作,开展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推进区域计量能力、结果互认。优化区域计量发展互助机制,加大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力度,缩小区域计量发展差距,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二十五)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在关键领域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二十六)加强计量国际交流合作。深度参与国际计量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计量规则和规范制修订。加强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计量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双多边交流合作机制,加快计量双多边互认进程。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计量援助和知识传播,规划和实施一批重点计量援助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计量比对,稳步提升国际互认的计量校准测量能力。积极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互认制度,不断扩大互认范围,增加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六、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二十七)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国际先进计量立法经验,推动计量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补充完善计量校准、标准时间、产业计量、计量数据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动态调整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完善部门行业专用计量器具目录制定规则。加强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积极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提升我国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化水平。(二十八)推动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坚持一般监管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推动对计量器具、测量软件、测量系统等进行综合计量评价。健全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国家级计量比对中心。加强标准物质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使用。推动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量值准确性、可靠性计量评价,对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国家重大专项开展量值保障能力验证。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二十九)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面向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和眼镜店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三十)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通过器具智能化、数据系统化,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体系。推广新型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和数据库。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推广智慧计量理念,支持产业计量云建设,推动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与智慧管理水平,服务智慧工厂建设。(三十一)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加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诚信计量社会共治可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可信、服务透明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三十二)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加快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三十三)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力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构建多元、开放的法制计量新格局。借鉴国际校准测量能力互认制度,探索建立中国校准测量能力承认制度。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所属实验室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测试结果的可信度。七、保障措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全过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要求,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三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全国法制计量监督开展和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三十六)加强学科和文化建设。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自主设立计量相关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及计量相关专业,推进计量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在义务教育中增加计量基础知识教育内容,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一批计量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提升计量学术影响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科普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培育计量文化研究及科普基地,发展计量文化产业,开发计量科普资源,推动计量博物馆、科技展览馆建设和开放。积极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计量精神,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三十七)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推进军地协同,形成落实规划的合力。充分发挥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努力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积极发挥国家计量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作用,广泛吸纳高水平智库人才,研究趋势性、前瞻性重大计量问题,做好计量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优势和作用,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三十八)狠抓工作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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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与济南山东广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签约仪式举行6月10日下午,临夏市与济南山东广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签约仪式举行。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马军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山东广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晓明,山东广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数据安全管理中心智慧城市规划处副处长孔萌,临夏州住建局局长马国全,州农业农村局局长宗玉良,州招商局局长范红梅,州农投公司董事长程鹏等出席签约仪式,临夏市委副书记康玉敏主持签约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康鹏代表临夏市分别与中数安测评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聂明正、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运营平台业务拓展副总监宋琨签定意向协议。马军在致辞时说: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州委州政府立足发展实际,提出了要把临夏打造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样板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示范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繁荣区,实施“五个十项目集中突破行动”,培育“五个百亿级产业”的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信今年和整个“十四五”时期,临夏将掀起一个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浪潮;同时,临夏市与中数安测评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顺利签定意向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临夏州、市相关部门要以今天的正式签约为新的动力,全方位加强与合作企业的对接衔接,积极主动的为项目落地、框架协议落实,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尽快推动双方合作结出丰硕成果。康玉敏主持仪式时说:签约仪式是济临两地友好合作的开端,今后临夏市将按照“促进发展、互利共赢”的要求,秉承“贴身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明确部门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开通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营造最优越的发展环境。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济南山东广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和中数安测评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立足临夏实际,务实高效、携手发展、互惠共赢,助力临夏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聂明正、宋琨分别代表各自企业作了发言,畅谈了深入推进济临政企合作的规划前景,提出了深化合作的美好期望。临夏州、市发改委、住建局、乡村振兴局、招商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投公司、农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
临夏市文旅公共品牌名称征集公告,品牌,临夏市,征集,作品,文化,临夏市文旅公共品牌名称征集前言为树立临夏市文旅整体形象,打造临夏市文旅影响力,按照临夏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结合临夏市发展的实际情况,计划推出一个临夏市的文旅公共品牌,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临夏市文旅公共品牌名称。征集内容一、征集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5日二、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临夏市文旅公共品牌名称征集 前言为树立临夏市文旅整体形象,打造临夏市文旅影响力,按照临夏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结合临夏市发展的实际情况,计划推出一个临夏市的文旅公共品牌,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临夏市文旅公共品牌名称。 征集内容一、征集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5日二、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三、作品要求(一)要围绕临夏市旅游产品资源优势、乡土文化和民俗旅游的建设基础,呈现美好的临夏一体化品牌形象(资料:https://www.lxs.gov.cn/lxs/mllx/index.html)。(二)能够形成特定的品牌记忆,以及品质感受。(三)主题要贴合民宿、文化、旅游等相关方面。 评选方式一、评选程序 初审:将征集到的品牌名称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作品。 人气评估:将入围作品通过公众号进行公示,由广大网友进行投票,根据投票排名选出终审作品。 终审:由主办方决定最终采用的品牌名称,并将结果在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二、投稿方式(一)投稿邮箱:741918856@qq.com ;(二)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即可;(三)添加微信号:15095388663直接投稿即可;注:投稿人需要将自己投稿的品牌名及寓意表达清晰,并附上联系方式和可收到奖品的地址,方便后期邮寄奖品。三、奖项设置(一)一等奖1名由临夏市商务局颁发荣誉证书、兰州灵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奖品,奖品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擀毡系列产品(特色擀毡包一个、擀毡笔记本一本、瑜伽长条擀毡毯一个)。(二)参与奖3名兰州灵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奖品,奖品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擀毡系列产品(擀毡笔记本一本、擀毡坐垫一个)。四、其他事项(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临夏市商务局主办,兰州灵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办,负责公共品牌名称的征集、评选和发布。(二)本次活动中的公共品牌入围作品和最终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和使用,也可以授权县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乡镇、村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使用(县域公共品牌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规定)。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励资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临夏市商务局及兰州灵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2021-202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2021-2025年全国商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商务系统普法力度,加强商务系统法治建设,为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主要目标。通过推动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商务干部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商务依法治理,加强商务法治建设,营造有利于推动实现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商务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根据干部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深化依法治理,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商务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更好服务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和各地特点,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科学合理制定普法方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二、普法对象“八五”普法工作的对象是:商务部各直属单位,各协会、学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三、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商务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三)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商务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运用案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干部群众身边、走进干部群众心里。(四)深入宣传与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重点宣传与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贸易、投资、对外合作、市场流通等商务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大力宣传我国涉外经贸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注重加强商务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商务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四、工作要求商务部各直属单位,各协会、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宣传“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加强商务系统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商务领域崇法守法良好风尚。(二)健全商务系统普法工作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在商务系统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三)加强商务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引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商务系统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四)着力提高商务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内容和形式,提高普法质量。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支持发挥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境内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发挥即时通讯软件、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鼓励群众参与,加强引导,注重运用音视频,如短视频等,丰富普法内容供给,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