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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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市商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文件;
3.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5.行政许可;
6.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工作动态;
9.公告公示;
10.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等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河州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市商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市商务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市政府统办楼
邮政编码:731100
联系电话:0930—6320159
传真:0930-6320159
电子邮箱:1xssw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
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
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
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
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
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1.行政机关: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政府统办楼5楼
邮政编码:731100
2.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政府统办楼5楼
邮政编码: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