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
临夏市卫生健康局
二、机构职能
(一)组织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实施卫生健康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及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贯彻执行卫生计生、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落实国家、省、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六)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传统中医药技术的培训,组织开展对中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师承教育职责。负责中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七)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由市卫健局承担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的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宣传老年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
(八)指导规范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审查和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以及药物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基本药物采 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药品、医用器械跟踪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十一)负责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负责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研究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认定和职称聘任工作。
(十三)负责党和国家及省、州领导、重要来宾来市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财经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处理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十六)承担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临夏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
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
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蒋实国家人口发展规
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
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
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
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
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
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
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
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并实
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
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机构设置
(一)市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工办
2、办公室
3、规划财务办公室
4、疾控应急办公室
5、医政医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6、基层卫生健康办公室
7、妇幼健康服务办公室
8、中医药办公室
9、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办公室
10、老龄健康办公室
11、医药体制改革办公室
12、信息管理办公室
13、健康扶贫办公室
(二)二级单位机构设置名称
1、临夏市人民医院
2、临夏市民族医院
3、临夏市妇幼保健站
4、临夏市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5、临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临夏市地病办
7、临夏市枹罕镇卫生院
8、临夏市城郊镇卫生院
9、临夏市折桥镇卫生院
10、临夏市南龙镇卫生院
11、临夏市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临夏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临夏市红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临夏市西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临夏市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点
临夏市韩家寺街6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电话
0930-6312882、0930-6312436(传真)
七、负责人
马世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