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503M/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城乡规划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标 题 |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11-015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的公示 |
拟修改地块位于老城区综合服务组团东部区域,位于规划三十一路以东,前河沿东路以南,规划三十九路以北,东方丽景住宅小区西侧。地块现状为临夏市1#热源厂,占地面积约2.57公顷。周围分布有临夏州人民医院、临夏市人民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
原控规地块02-11-015用地性质为供热用地(U14),总面积为2.57公顷;建筑退北侧前沿河东路10.0米、退西侧规划三十一路10.0米、退南侧规划三十九路6.0米。
调整前用地指标如下表所示:
现行《控规》确定的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 面积(ha)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机动车位及备注 | 配套设施 | |
代码 | 名称 | ||||||||
02-11-015 | 2.57 | U14 | 供热用地 | 1.0 | 40 | 50 | 20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4)《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9)《临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10)《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11)《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12)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13)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将02-11-015地块用地性质由供热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具体指标调整如下:
调整指标控制前后对比表
调整前后 | 地块编码 | 用地名称代码 | 地块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调整前 | 02-11-015 | U14 | 供热用地 | 2.57 | 1.0 | 40 | 50 | 20 |
调整后 | 02-11-015-1 | G1 | 公园绿地 | 0.15 | - | - | - | 65 |
调整后 | 02-11-015-2 | B1 | 商业用地 | 1.67 | 3.0 | 35 | 100 | 20 |
调整后 | 02-11-015-3 | R212 | 住宅用地 | 0.75 | 2.3 | 20 | 40 | 35 |
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对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的要求,确定商业用地停车配建指标为0.3车位/客房,住宅用地停车配建指标为1.2车位/户。其中充电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总数的10%。
拟修改地块内建筑退周边用地距离应满足周边及自身日照间距和消防间距要求,其余情况按现行《控规》及《州委办发[ 2021 ]99号》文件中关于各类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界控制。
02-11-015-2地块的商业建筑退东侧公园绿地为6米,退北侧前沿河东路为10米,退南侧规划三十九路10米,退西侧居住用地为6米。
02-11-015-3地块的居住建筑退西侧商业用地为6米,退北侧前沿河东路为10米,退南侧商业用地为11米,退西侧居住用地为6米。
1、规划动态维护的要求
由于城市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形态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城乡规划已经从对城市发展的终极蓝图的描绘,发展到从决策到实施的连续统一体。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为了保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城市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规划修改不可避免,同时这也是做好城市规划动态维护的必然要求。
根据临夏市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控规进行修改和动态维护很有必要。为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需要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严格论证用地修改对控规的影响,确保经过修改后的控规更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规划实施与管理。
2、支持城市更新、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中明确指出,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成为国土空间全域范围内持续完善功能、优化布局、提升环境品质、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的空间治理活动。现状闲置1#热源厂,可通过城市更新,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3、优化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
本次控规调整,改善了临夏市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用地布局优化,使城市土地资源得到统一协调和合理利用;整合和改善临夏市中心城区环境,改变环境污染,促使城市环境更加舒适、安全、健康和具有活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塑造城市品牌形象,吸引资本流入,提升城市产业布局和城市整体形象。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综合论证了用地修改的影响、可行性和合理性。在不违反《总规》及《控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充分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2、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本次修改对城市建设用地各项指标比例及人均指标影响较小,修改后相关指标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规范的要求。
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11-015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的调整是可行的。
30天(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4月17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