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标 题 | 临夏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倡议书 |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临夏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错过参保时间,将无法享受2023年度看病购药医保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方式筹集医保基金,财政补贴610元,个人缴纳350元。2022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