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21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标        题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解读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临夏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52

字号:

收藏

新修订的《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省水利厅始终坚持将水土保持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持续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水保监管效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条例》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对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将《条例》行政主管部门由“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整体调整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我省部分市、县(市、区)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划分,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针对性的完善黄河流域淤地坝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内容,增加禁止损坏淤地坝相关规定;同时增加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禁止性规定,与上位法衔接更加紧密。全面吸纳最新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将水土保持率、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绿色发展、分区防治、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土保持协同监管与联合执法等工作要求吸纳至《条例》中。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将水土保持规划备案、陡坡开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林区采伐林木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备案等4项没有法律支撑的备案事项全部进行清理,删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用地许可手续的前置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篇目结构,新增第六章“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整合原《条例》中监测内容,增加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对上位法已有明确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不再赘述法律责任,行政查处依照其上位法执行。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6229010001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x
  • 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