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标 题 | 甘肃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甘肃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近日,甘肃省政府第19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以省政府令第163号的形式发布。
新修订的《规定》共8章48条,主要聚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构建设、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整改以及结果运用、指导监督、责任追究作出了全面具体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规定》加强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完善规范高效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近日,甘肃省政府第19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以省政府令第163号的形式发布。
新修订的《规定》共8章48条,主要聚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构建设、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整改以及结果运用、指导监督、责任追究作出了全面具体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规定》加强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完善规范高效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规定》规范了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赋予了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等进行审计的12项主要职责任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享有查阅资料、参加或者召开会议、检查、调查取证等12项职权。
《规定》靠实了整改责任,强化了结果运用。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审计对象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机关、有关部门或者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积极参考运用内部审计结果。除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外,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一般性问题,经审计机关核实,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规定》还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7项职责,包括起草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单位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推动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同时加强了责任追究,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