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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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州、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临夏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235条、政策解读3条。共办理行政复议15件(其中,结果纠正13件、其他结果2件)。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管理、更新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相关栏目,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5、监督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对照日常新媒体平台的运维及舆情管理要求,及时排查和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新媒体平台中政务信息的监管工作。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相关情况的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相关情况的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3

0

1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夏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和政策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