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道部门信息
>
镇街道
>
折桥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6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关于临夏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通告
关于临夏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折桥镇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为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杜绝违规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8号)有关规定,要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一年内至少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职)人员、“五七工、家属工”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请您尽快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自助认证方式:
1、请您或您的家人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甘肃人社认证”APP,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后按提示步骤进行认证;
(注:因认证系统升级,请先卸载手机原有“甘肃人社认证”APP,并重新下载)
2、辅助认证方式。如果您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您可前往各镇、街道政务大厅或市社保中心窗口
(地址:临夏市东区建设大厦政务大厅2楼,联系电话(0930-6294515)
,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
如您距上次认证超过360天仍未进行资格认证,我们将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甘社保发〔2021〕103号)有关规定,
自2024年6月起暂时停止发放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待您完成资格认证后,我们将续发、补发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临夏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5月15日
关闭
打印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