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标 题 | 临夏市东关街道办事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
一、补贴对象
凡属临夏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中,申请享受生活补贴的必须为低保对象,与残疾等级无关;由请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残疾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或二级,与是否低保对象无关。以下残疾人不能享受两项补贴: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残疾儿童不能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特困供养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财政供养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享受养老金退休人员中的残疾人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未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审批程序
本人或监护人申请社区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拟上报名单一街道办事处审核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民政局、残联核查、审核(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审批。
三、执行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的,每人每月发放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听力、言语一级,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以上四种的多重),每人每月发放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叠加领取两项补贴。
四、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残疾证办理
残疾人申请表、残疾评定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本人页、(户口本监护人)、白底两寸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所有资料一式两份。手续齐全后社区公示7天,报街道初审后公示7天,报市残联审批。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
两项补贴申请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本人页、(户口本监护人)、“一卡通”(“一卡通”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一寸彩照3张,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手续齐全后社区公示7天,移交街道初审后公示7天,报市残联、民政局审批。
(三)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1.东关街道政府服务中心(惠民政务大厅)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环城东路112号
联系电话:0930-6312825
2.东关街道木场社区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木场尕庄256号
联系电话:0930-6313516
3.东关街道河滩关社区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河滩关路31号
联系电话:0930-6310359
4.东关街道二社社区
地址:甘肃省石桥巷32号(市税务局城南分局二楼)
联系电话:0930-6912112
5.东关街道水泉社区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滨河新村155号
联系电话:0930-63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