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3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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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08
标        题 临夏市东关街道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临夏市东关街道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东关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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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临夏市东关街道办事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腾蛟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正忠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马      木场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福祥    二社社区党支部书记

     河滩关社区党支部书记

     水泉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实际研究提需领导小组决策的事项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王腾蛟兼任。

各社区成立相应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组,认真做好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协调解决文物安全突发事件问题,以保证文物安全。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指导思想

文物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文物巡检、督查工作,尤其以雷雨天气、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防范为重点,积极主动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文物安全工作,消除隐患,督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的文物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提高预防和应对文物突发事件的水平。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制,实行街道、社区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四)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利用辖区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文物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文物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应急响应及预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东关街道立即响应并启动本预案,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人员受伤后,要迅速处理,如情况严重,要立即向当地医疗和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3.遇大风、暴雨天气应用警示提示。凡是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暴雨等紧急预报,文物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必须指挥街道防灾队员及时做好防范准备,如将各类通电设备断电等。

4.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社区,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办事处报告,必要时由办事处向市政府报告,并由市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社区和各单位,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5.文物发生被盗窃、破坏事件,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文物负责人汇报情况,并有效地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公安人员侦查工作。

6.后期处理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街道文物执法大队、有关部门及文物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对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初步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并向市文物局作出汇报,并配合市文物局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复原和灾后重建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由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成员部门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3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