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26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临夏市融媒体中心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城南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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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64条。

主要内容如下↓↓↓

坚持党的领导

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基本原则

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原则。

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相适应。

健全体制机制

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新要求

明确抚恤优待对象范围和抚恤优待内容。

明确管理体制,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抚恤优待工作职责。

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

完善评定烈士、发放残疾抚恤金等工作的军地衔接机制。

增加抚恤优待措施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

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优化抚恤优待程序

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明确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

细化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