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1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政策宣传】临夏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

【政策宣传】临夏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城郊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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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

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户籍所在地的以下人员:

(一)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二)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三)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仅限养老服务补贴);

(四)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五)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补贴内容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内容:居家的困难老年人补贴主要用于但不限于购买康复护理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康复保健等居家照护服务。

(二)补贴方式:困难老年人补贴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服务终了后据实结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