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标 题 | 【政策宣传】临夏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 |
临夏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
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户籍所在地的以下人员:
(一)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二)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三)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仅限养老服务补贴);
(四)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五)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补贴内容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内容:居家的困难老年人补贴主要用于但不限于购买康复护理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康复保健等居家照护服务。
(二)补贴方式:困难老年人补贴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服务终了后据实结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