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09
标        题 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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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机构完整名称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二、主要职能

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镇(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监督管理局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

(二)财务室。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市级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

(五)规划审批股。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实施情况。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行为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协调处理规划管理重大风险和问题。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耕地保护监督股。拟订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九)矿产资源管理股。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测绘股。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

(十一)法规股。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信访室。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转办、交办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交办督办件。

四、办公地址

临夏市北滨河东路35号,自然资源大厦9楼。

五、办公时间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0930)6232023    (0930)6232024

七、二级机构设置

市自然资源局下设9个事业单位,其中: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等2个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东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西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等5个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市土地测绘队、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等2个为股级事业单位。

八、负责人姓名:贺瑾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6229010001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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