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77344835XM/2025-00031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
标 题 | 【倡议书】平安过元宵 文明庆佳节 |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元宵节将至,燃放孔明灯是节日祈福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
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燃放升空后,滞空时间长、飞行距离远,且火焰温度高,无法人为控制,随风飘动过程中,极易飘落至树木、柴草、加油站、架空线路等易燃物或关键设施上,从而引发火灾、通讯线路短路、电力供应故障等严重事故。燃放后的孔明灯残骸难以清理,可能挂在树上或落入河流,对环境和市容造成破坏。
引发事故法律责任:燃放孔明灯若引发火灾或其他事故,公安和消防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为了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的节日,拒绝燃放孔明灯,从我做起,莫让放飞的心愿成为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带头禁售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维护良好的公共安全秩序人人有责,杜绝火患从我做好,对随意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共同抵制、规劝,用环保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引领新风正气,维护全市祥和安宁。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规劝家人、邻里和亲朋好友禁售禁放孔明灯,远离危险,通过赏花灯、猜灯谜、闹社火、网络祈福,点亮电子灯等环保方式表达愿望,传承中国文化,祥和过节,传递文明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全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恭祝大家元宵节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欢乐!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