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77344835XM/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
标 题 | 临夏市森林草原禁火令 |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临夏回族自治州总林长令(第5号)》和《临夏州森林草原禁火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市各林区、牧区和距林缘500米范围内所有区域实施禁火: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缘)区。
(二)严禁农事活动焚烧秸秆、垃圾、废旧地膜及野外烧荒。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四)严禁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
(五)严禁任何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所有活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当地村(社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