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77344835XM/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标 题 | 关于持续做好连续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各镇街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9月3日19:30-4日07:00我市出现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天气,全市降水量达61.9~132.0毫米,其中南龙镇132毫米、城郊镇102.9毫米、折桥镇87.1毫米、枹罕镇61.6毫米。“汛情就是命令、险情就是战场”,市上立即启动防汛抗洪Ⅳ级应急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各县级领导按照分片坐镇督进,应急、水务、气象、自然资源、住建、消防、交警、四镇七街道第一时间组成防汛小组,积极应对,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气象台监测分析,9月3~5日全州有强降水及较强降温天气,伴有短时强降水及阵性大风,4日14:00~5日07:00全州有分散性小阵雨。本次降雨持续时间长、覆盖面积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醒,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提前做好强降雨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市各级干部职工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高度警醒、高度警惕,持续落实落细防汛责任。
2.各相关县级领导要靠实山洪防御“四级包抓”责任,持续监视雨情汛情,及时预警汇报、会商调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高效应对连续降雨造成的隐患叠加效应,第一时间安全组织危险群众转移避险。
3.各镇街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天气情况和工作实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御应对工作,适时启动叫应叫醒机制,强化对社会公众的预警提示,要排查低洼地带风险隐患,立即组织对辖区内低洼地带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市工信局指导电力、通信等行业注意用电安全,必要时可采取断电措施,严防强对流天气对电力线路遭到损坏,引发次生灾害。
5.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危旧房屋、市政设施等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风防雨措施,防止发生坍塌事故,指导燃气、建筑领域企业做好严防恶劣天气引发各类灾害、事故,做好易涝点的排查疏通。
6.市公安局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落实低洼、积水严重路面等危险路面的道路疏导管控措施,确保出行安全。
7.市文旅局指导景区、景点做好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8.市交通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力度,及时排除道路积水和障碍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9.市教育局要加强学校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应对防范。
10.市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做好雷电大风天气对农业的防范工作。
11.市自然资源局要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情,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2.市水务局要加强对河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巡查防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13.市供排水公司要加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排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排除积水,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14.市消防大队要加强信息共享、应急值守、指挥调度,跟进掌握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划定重点防范区域,适时发布预警提示,做到“力量跟着汛情走、救援抢在成灾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力量出动、安全高效处置。
15.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防汛巡查,综合协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临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