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77344835XM/2024-00028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标 题 | 寒衣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寒衣节来临,天干物燥,扫墓祭祖、亲朋团聚,各类山林、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等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构建绿色、生态、文明的临夏市,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在此,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倡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扫墓祭祖时,请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十不准”和“五不烧”,杜绝火种上山,严禁林边用火,文明祭祖,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一、“十不准”:
(一)不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堆烧;
(六)不让特殊人群(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七)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
(十)不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二、“五不烧”:
(一)未经批准不烧;
(二)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三)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四)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五)无人看守不烧。
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