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77344835XM/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标 题 |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
根据《中共临夏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监督推进全市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突出问题“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不如实报告和虚假统计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重点整治临夏市范围内应急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不如实报告和虚假统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关键数据,在事故统计指标上弄虚作假等。
(二)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重点整治临夏市范围内应急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不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
(三)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监管缺位造成重大事故等问题。重点整治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缺位,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执法人员违规接受主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吃请、袒护包庇、权力寻租等问题。
二、受理范围
(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存在: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整治重点内容:(一)至(三)项。
三、受理方式
(一)受理电话:0930-6310758
(二)受理邮箱:
linxiashianjianju@163.com
(三)受理地址:临夏市刘临路45号四楼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底止,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受理须知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内容。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