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标 题 | 省审计厅聚焦五个重点加强审计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 |
省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定位,出台《关于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组织对陇西、张家川等21个县(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聚焦两条底线,体现“三农”要求。对照“四个不摘”和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求,创新运用地理信息技术(3S),应用ArcGIS、GoogleEarth等软件,借助最新土地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检查有关地方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细化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着力反映已建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存在耕地撂荒、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下降,将林地、草地、建设用地、退耕还林地等划入基本农田,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履行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不实等问题,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关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查看防止返贫监测数据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衔接运行情况,重点揭示脱贫群众收入数据核实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未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搬迁群众未及时纳入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范围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聚焦规划编制,引导乡村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审查各项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编制和配套政策的实施情况。对照县(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确定的乡村振兴“三农”领域指标,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是否科学编制“十四五” 时期专项规划。重点揭示部分县(区)规划引领作用不强、规划指标制定不够完善、各类规划之间不衔接以及未根据当地发展实际情况分类有序推进等问题。通过审计整改,推进相关县(区)建立健全县、乡、村一体规划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资源特色、发展条件、文化传统等实际,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精准确定村庄类型,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是聚焦产业发展,找准制约瓶颈。重点关注我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推动落实情况,检查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以及全产业链支持政策措施落实。通过检查“十三五”以来产业项目持续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情况、脱贫攻坚期结束后实施的产业项目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情况,着力反映特色产业项目是否存在脱离当地实际,与当地资源禀赋、气候环境、市场条件不适应,形成损失浪费等情况,重点揭示产业项目建成后效益不佳、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协议到期后闲置、折股量化产业资金安全隐患和未按期分红、产业扶持项目未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群众就近就业效果不佳、未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等6类问题。
四是聚焦项目资金,加强绩效审计。围绕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农村教育、就业、低保、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东西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资金项目,重点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检查是否存在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到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占比未达规定要求等情况。着力反映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盲目上项目搞建设,违规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建成后长时间闲置甚至废弃,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低下等问题。主要揭示个别县(区)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长期闲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拖欠道路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款、未及时发放退耕还林和拆旧复垦补助资金、耕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商铺和安置房建成后闲置等问题。
五是聚焦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认真落实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紧盯整改、问责两个环节,区分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对未能及时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再督促再核查,指导被审计单位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严控整改时限,持续整改落实。通过审计整改“回头看”等形式,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推进“边审边改”,加快工作进度;对持续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计划,抓好落实;对滞后、缺失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尽快修订完善到位。通过整改,督促相关县(区)规范整改资金3.4亿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7项,推进政策措施落实132项(次),复耕撂荒地2.69万亩,有效解决了16883户搬迁家庭、39529名搬迁群众的实际困难,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