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9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08
标        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临夏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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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1)“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3)“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4)“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仅可使用一次)。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不包括港澳台),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不是个人;

(3)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4)有效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对应到八大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对应三级目录);

(2)八大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如何选择技术领域:把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或服务作为选择标准,依据主营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进行领域划分。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定义: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人员核算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全年月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要求申报企业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能有效避免因口径差异带来的各种问题(审计风险等)。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有知识产权支撑);

(3)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70分以上。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一对多,只记一项”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一对一或者多对一”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产品,或者多个成果对应一个产品,可按照多个转化计分。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科技成果可以不再近三年,但转化一定要在近三年;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结果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以及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是指:科技成果形成的产品可提供材料包括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生 产登记批准书等;新产品销售证明(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则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科技成果形成服务可提供的材料包括技术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用户反馈意见等;

科技成果形成样品、样机可提供的材料包括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日趋严格,简单提供模块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专家认可度较低。

提供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企业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研发投入投资管理办法等(也可将近三年研发费用辅助账上传至这里);

研究开发机构指:具备各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研发部门等,提供各级政府关于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批文,或企业建立相关部门的文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可以提供包含中试车间、设备等,列出清单或附照片;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必须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共同申报项目协议等合作文件以及相应的经济往来的有效凭证;

各类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是指:必须提供研发部门绩效考评制度等;提供建立创新平台的相关资料。

(3)企业成长性:

增长率计算公式:增长率=(第二年÷第一年+第三年÷第二年)÷2-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等,按0分计算;

注:成立只有两年的,不除2,只减1。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企业申报日前365天;

(2)对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进行判定;

(3)企业申报前应核实本企业是否发生过上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如未发生,企业自行进行承诺,并对承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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