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690386392A/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标 题 | 临夏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临夏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工作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局领导姓名;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投诉事项等工作程序;
4.财政预算、决算;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7.其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通过政务新媒体及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公开;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
4.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5.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临夏市信访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新闻媒体或到临夏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查找等形式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临夏市信访局办公室将依据申请内容,做出相应处理。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活动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请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提出或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场所
(一)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xs.gov.cn)。
(二)临夏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地址:临夏市厦门路建设大厦一楼。接待来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夏市信访局办公室是临夏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930-6321188。
通信地址:临夏市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3110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