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1970-44741 | 主题分类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标 题 | 关于对《临夏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一、出台背景
为了全力做好2022年农业保险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助推全市特色产业稳定发展,保障贫困户种养收入稳定。结合我市种养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意义
(一)农业保险有助于我市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积极开展和推动农业保险全面铺开,对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值的提高都有重要的影响。
(二)农业保险有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
农民的生活资料来源于其劳动所得,农民的生产因灾害事故而萎缩或中断会使其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农业保险的出现,给了农民以强有力的支撑,使农民在遇到生产风险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比例的赔偿,对降低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弥补农民收入具有重要影响。
三、保险品种
2022年涉及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共有15个,其中中央品种6个,分别为:大田玉米、油菜、藏系羊、能繁母猪、奶牛(荷斯坦、西门塔尔)、育肥猪;省级品种5个,分别为:肉牛、肉羊、露地蔬菜、设施蔬菜(日光温室、钢架拱棚、棚内蔬菜保险)、鸡;一县一(多)品4个,分别为:树莓、花卉、食用菌、金银花。
四、品种保额、费率、保费、保费分摊比例及分摊标准
(一)中央补贴品种(7个)
1.大田玉米(成本保险):保额600元、费率4.0%、保费24元(其中农户承担15%、3.6元)。
2.油菜(成本保险):保额400元、费率4.0%、保费16元(其中农户承担20%、3.2元)。
3.藏系羊(成本保险):保额500元、费率5.0%、保费25元(其中农户承担10%、2.5元)。
4.能繁母猪(成本保险):保额1500元、费率5.0%、保费75元(其中农户承担20%、15元)。
5.奶牛
(1)荷斯坦奶牛(成本保险):保额10000元、费率5.0%、保费5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50元)。
(2)西门塔尔奶牛(成本保险):保额8000元、费率5.0%、保费4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40元)。
6.育肥猪(成本保险):保额1000元、费率5.0%、保费50元(其中农户承担20%、10元)。
(二)省级补贴品种(5个)
1.肉牛(成本保险):保额7000元、费率4.0%、保费28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
2.肉羊(成本保险):保额700元、费率4.0%、保费28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
3.露地蔬菜(成本保险):保额2500元、费率4.5%、保费112.5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11.2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2.5元)。
4.设施蔬菜(棚体+蔬菜损失)
(1)日光温室棚体保险(成本保险):保额7000元、费率3%、保费21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21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42元)。
(2)钢架拱棚棚体保险(成本保险):保额4000元、费率3%、保费12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
(3)棚内蔬菜保险(成本+目标价格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4%、保费12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
5.鸡(收入保险):保额40元、费率5.0%、保费2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承担10%、0.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0.4元)。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4个)
1.树莓(成本+目标价格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0元)。
2.花卉(成本+目标价格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0元)。
4.食用菌(成本+目标价格保险):保额20000元、费率4.5%、保费900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80元)。
3.金银花(成本+目标价格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2.5%、保费7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5元)。
保费分摊标准:对于中央补贴品种和省级补贴品种,根据省上方案分解比例,市级财政补贴部分和投保主体(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和其他投保人)承担部分的保费,从市级财政资金中列支;对于地方品种,市级财政补贴部分保费和投保主体(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监测户、边缘户和其他投保人)承担的保费,从市级财政资金中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统计局、四镇、各承保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任务落实作为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做细做实做好,全面保障和化解广大贫困群众的农业生产风险,按时完成各保险品种的任务,防范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镇、各保险公司要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召开宣传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方面的政策知识,提高农户的保险意识;各承保公司要对农户承保面积、数量、保费收缴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一旦发生灾害,需要理赔时,要对理赔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赔前公示,切实保障农户的知情权,把农业保险工作办成“阳光保险”。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和理赔资金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要不定期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农业保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承保公司要按照《甘肃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规范》的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严格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即:惠民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情况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保险计划,有效防范农业风险,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真正发挥富农增收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