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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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制度建立、公开载体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其中民生保障领域政策解读28条、社会救助信息110条、养老服务信息89条、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54条),积极转载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及政策解读,并利用临夏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及视频号公开我局民政工作信息1695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目前现行规范性文件3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平台、视频号发布民生领域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公开政务信息2142条。

5.监督保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计划当中,并按照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求,按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其次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照日常网页运维及舆情管理要求,及时排查网页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新媒体中政务信息的监管工作。2023年我局及时维护市政府网站,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的要求,确保每日上报部门工作动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最新工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三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认真抓好主动公开。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