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制度建立、公开载体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通过临夏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数80条。二是通过现场等形式咨询共5000余人次,相关股室都及时给予了答复。三是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四是没有任何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由政府统一制定发布,由市司法局填报)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由拥有行政权力的单位负责填报)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0 | 46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由拥有行政权力的单位负责填报)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由市财政局负责填报)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种类数量) | (分别注明种类增和减,例:增3项/减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由市财政局负责填报)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种类数量) |
三、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三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认真抓好主动公开。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夏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