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夏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3〕61号)精神,从2023年4月开始,对临夏州区域内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综合、中医、中西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体检机构)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未取得检查检验执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关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经检测、校准合格的检查检验试剂、仪器和设备开展相关工作;检查检验过程中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查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出具虚假检查检验报告、故意误诊漏检等行为;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检查检验项目,诱导过度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违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准,故意夸大病情,对已经公布的放射影像、临床检验、超声检查互认医院及项目应该互认而没有互认,开展重复检查、重复收费,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规干预医院检查检验项目招投标,在检查检验试剂、器械、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电话:
1.州政务服务专线:12345;
2.州卫健委:0930-6212566;
3.州纪委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30-6282385。
(二)受理举报邮箱:lxyz6212566@163.com。
(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并提供真实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反馈。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