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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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依法治市办:

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以及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我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完善工作措施,及时总结落实情况,以法治建设切实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市上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一把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议事规则,以及决策审查、听取意见等制度,使单位各项行政决策做到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每周二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组织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并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和财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通过学习,使广大财政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树立起了法治的理念,以法为尺,以法为绳,以法为衡,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其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能力,在财政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秉公办事,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切实依法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一是在工作中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执法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和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我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严格按照《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学习、考试等工作。并按照思想政治过硬、执法业务精通、执法方式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明身份,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抓住重点环节,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方面。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中央、省、州有关降费减负政策规定,将文件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执收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取消、停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按上级文件规定对取消、停征、免征、缓征的收费项目,在非税收入项目库和收费目录清单中分别予以注销,做到清理到位。

2、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制度方面。我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形式,巩固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在2024年布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对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了相应的编制要求,在预算报表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内制定了专门的购买服务预算项目表。在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制度方面,一是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合同也严格依据采购需求进行编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135]号)规定,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甘肃采购网和临夏州公共交易网、按不同公告类型的时间地点要求、公告需求、公告内容等发布公告。提升了采购活动过程的透明度,又维护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科学制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四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上传至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不得延期公告或不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完善供应商质疑答复方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载明了供应商质疑函的模板以及接收质疑的单位、联系电话以及联系地址等事项,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执行,并依法答复询问质疑事项。

3、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方面。我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按照单位性质对行政执法经费进行了统一安排,并予以及时拨付。同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罚没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注重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由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由缴款人直接缴到非税系统,实行罚缴分离,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国库。并督促市级各执收单位在内部醒目位置将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进行公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和罚款行为。

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资金保障

2024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维稳工作经费、综合管理经费得到保障。

六、存在的不足和2025年工作打算

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性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财政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苏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发挥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示范作用。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做好财政普法宣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临夏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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