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商务局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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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2024)1104号)文件精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实落细。按照省州相关要求,面向全征选第二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入围名单以省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三)相关要求。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和经营主体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企业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和经营主体,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经营主体类型和资质

()家电销售

实施经营主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家装家具销售。

实施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1029日下午6点前到商务局咨询报名

咨询电话:0930-6320159

按时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活动机会。

 

                                 临夏市商务局

  2024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