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学子路 普法宣传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5-03-07 来源:临夏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7

字号:

收藏

在春季开学的关键点,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实施“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前河沿小学法治讲座结束以后,前河沿小学校长将一面“法治宣传入校园、护航青春护成长”的锦旗赠送给临夏市司法局邢凤副局长,对她说:“感谢临夏市司法局,不管是“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或是重点节点法治课,司法局都能积极组织律师、法治副校长或司法所长到我们学校多次开展法治讲座,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校园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感谢临夏市司法局对我校青少年普法活动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市司法局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纳入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以及重要节点普法清单,安排到位,责任到人,与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交警队密切配合,以各司法所为依托,法治副校长、律师、司法所长共同参与为主要讲师,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校园法治课”三课联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甘肃省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为重要节点,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校园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组织全市11个镇(街道)司法所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各学校举办“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校园法治课”法治讲座,广泛宣传预防溺水、诈骗、网络沉迷以及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禁毒、校园欺凌、校园贷、人身侵害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二、积极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及时对全市6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整补充,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至少为学校举办2期法治讲座,以全面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为重点,组织开展刑事法律、治安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规范个人言行、明辨大是大非、养成尊法守法行为习惯。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家庭纠纷、情感纠纷、学生发生意外事件、“校园贷”、校园欺凌等可能引发的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落实好化解措施,做到早预防、早介入和早处置。组织“一村(居)一律”律师加强对校园周边社区(村)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协助社区(村)稳妥化解和调处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学校和师生。全面发挥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对涉及学校和青少年权益的法律事项或法律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做到“应援尽援”。

这面锦旗,是对市司法局青少年普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shi司法局今后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激励,下一步,市司法局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临夏市、法治临夏市奠定良好基础。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6229010001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504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陇ICP备15000681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08号

x
  • 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