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  题 临夏市是否执行育儿假?
留言时间 2025-03-17 留言人 *亚明
留言内容 想问一下,临夏市不执行育儿假吗? 干部职工能否按照规定请到育儿假?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JACT-LXSLYZX2025031700001
回复时间 2025-03-21 回复单位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17日,您在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关于育儿假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含依法收养)的夫妻,子女未满三周岁父母双方均可享受育儿假,不区分独生子女或多子女家庭。每年累计各15天(按自然年计算),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请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休假安排。 政策法规细节方面若仍有不明之处,请直接致电卫生健康部门(事项主管部门)咨询。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主办:临夏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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