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 题 | 补办结婚证 | ||
留言时间 | 2024-11-26 | 留言人 | *燕玲 |
留言内容 | 您好,请问可以跨地区补办结婚证吗?如果可以补办需携带什么证件办理? |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 JACT-LXSLYZX2024112600003 | ||
回复时间 | 2024-12-09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民政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26日,您在领导信箱留言,反映“补办结婚证”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规定,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列入“省内通办”范围,仍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夏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