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4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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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七医院建设项目

甘肃省临夏市枹罕镇马彦庄村379-1号

临夏七医院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门诊楼、住院部大楼、综合办公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等工程设施,总建筑面积36479.53㎡。项目总投资1976.72万元,环保投资为1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1%。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采用施工围挡,易起尘物料、扬尘车辆要密闭苫盖,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及时清洗,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环境敏感点设立临时隔声屏障,采取减震措施。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务必做到“即产即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有关部门指定位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

(四)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医院现有化粪池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气、煎药室异味、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锅炉燃气废气。采用空气净化器等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处理,减少医疗废气;安装换气设施,加强煎药室的通风透气,降低煎药室异味;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位于地下,池体密闭,周边进行绿化和喷洒除臭剂;锅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分别经2根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限值。

(六)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锅炉排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部分设备排气口加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八)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中药药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的密闭容器中,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九)切实做好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制作环境标识,建立台账;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要进行基础防渗,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因污染物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环境、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