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临夏市灌区设施震后维修加固项目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 | 临夏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灌区管理房维修加固,震后受损渠道维修加固,对南、北干渠全线进行维护保养,清淤疏浚,对地震后受损的11座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项目总投资745.26万元,环保投资为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4%。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临时占地保护措施 ⑴项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闲置民房,临时堆场租用沿线裸土地,施工活动开始之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尽量控制施工动土范围。 ⑵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期,做好施工场地的规划设置工作。 ⑶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租地恢复原状。 ⑷施工开始前,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普及和讲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乱占耕地和破坏树木,尽可能减小和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1.2动植物保护措施 ⑴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租用现有民房,场地内无植被分布。项目沿灌渠边有少量树木,必要时应进行移栽,禁止砍伐; 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植物资源、动物资源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 ⑶严格控制施工扰动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 ⑷减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以减轻施工机械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⑸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避免遗留垃圾。 1.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⑴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散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弃渣杜绝随意堆放,务必运至指定的堆放点。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在发生大暴雨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短期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⑵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雨水冲刷。道路运输避免沿途抛弃,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后期,植树种草,覆盖表土,避免水土流失,计划植草、植树保水等。 ⑶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减少施工区的数量和面积。 ⑷对临时堆渣采取彩条布等覆盖的临时防治措施。 ⑸项目生态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避免造成生物入侵。 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可有效恢复,对环境影响较小。 典型生态保护措施示意图见图5-1。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⑴混凝土养护采用喷淋方式进行,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施工机械设备检修、清洗送至当地的社会修配厂进行。 ⑵施工场地远离水体布设。 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厕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设置围挡,以减轻扬尘扩散。严禁在围挡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⑵堆料场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距离在200m以上,并采取遮盖、围挡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⑶粉状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封运输方式,并定期对密封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土料、砂砾料等多尘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堆放整齐以减少风蚀面积,并适当加湿或加盖苫布,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起尘量。 ⑷灌渠填筑时,根据材料压实度需要相应洒水并在材料压实后经常洒水,以保证材料不起尘。 ⑸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用苫布遮盖等措施。 ⑹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区施工。 项目施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将是局部的、暂时的,且施工场地较为开阔,不会造成污染物的积累。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将大大降低。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噪声源控制 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⑵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且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 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许可批准,并及时进行公告,并执行环保部门审批时提出的防护措施。 ⑷选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⑸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集中居住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高噪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配戴耳塞和头盔等防护用品,并实行轮换作业,以减少噪声对其健康的危害。 4.2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防护措施 由于本工程为线性工程,沿线分布较多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针对本次工程特点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早6:00的时段施工;对于因工程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并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施工,且在施工前进行公告。 ⑵评价要求在施工时周边小于100m范围内有居民时应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 ⑶运输施工经过有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时应要求禁鸣和限速。 ⑷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声源设 置控噪装置。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⑴在施工场地布设垃圾箱,运输垃圾的设施要密闭化,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定期清运,以保护施工区环境卫生。 ⑵施工中建筑垃圾,除资源化利用外,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禁止堆放在水体和居民点附近,减免对周围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 ⑶本项目弃方每日及时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