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4-40482 | 主题分类 | 土地征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标 题 | 自然资源部:有效处置闲置存量土地 |
自然资源部近日开展视频培训,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明确工作要求,解读政策措施,并对保交房办证工作一并作了部署培训。
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各地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3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
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和压降债务提供政策支持。(记者 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