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503M/2024-00023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3-01-033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的公示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3-01-033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4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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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论证03-01-033地块位于临夏市城东五路东北侧,毓秀路西南侧,环城北路东南侧,新城北路西北侧,地块面积为 39419.40平方米。

二、规划解读

现行控规成果为:

03-01-03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总面积为39419.40平方米;建筑退西南侧城东五路10米,退西北侧公园绿地6米,退东南侧公园绿地6

调整前用地指标如下表所示:

现行《控规》确定的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地块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03-01-033

B1

39419.40

≤1.8

≤45

≤30

≥30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版);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9.《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版);

10.《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DB62/T25-3048-2010);

11.《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

1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37号);

13.甘肃省“十四五”成品油和车用天然气分销体系发展规划

14.《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仓储、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等6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资字〔202411号);

15.《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

1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17.《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2010.1.18);

18.《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9.《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0.《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管理的工作通知》(州委办发〔202199号)

21.国家其他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1.地块调整:原03-01-033地块调整分割为03-01-03303-01-07403-01-075地块。原03-01-033地块面积为39419.40㎡,调整后03-01-033地块面积为 30615.87㎡,03-01-074地块用地面积为7099.96㎡,03-01-075地块用地面积为1703.57㎡。

2.用地性质调整:原03-01-03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调整后03-01-03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03-01-07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03-01-075地块用地性质为1402防护绿地。

3.用地指标调整:调整前03-01-033地块的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调整后03-01-033地块的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03-01-074地块的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米;03-01-074地块绿地率≥90%

具体指标调整如下:

调整指标控制前后对比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m)

调整前

03-01-033

B1

商业用地

39419.40

≤1.8

≤45

≥30

≤30

调整后

03-01-033

0901

商业用地

30615.87

≤1.8

≤45

≥30

≤30

03-01-074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7099.96

≤0.8

≤30

≥20

≤15

03-01-075

1402

防护绿地

1703.57

-

-

≥90

-

拟调整地块内建筑退周边用地距离应满足周边及自身日照间距和消防间距要求,其余情况按现行《控规》及《州委办发〔2021〕99号》文件中关于各类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界控制。

03-01-033地块的建筑退西南侧城东五路10米、退西北侧公园绿地6米、退东北侧居住用地9米、退东南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6米;

03-01-074地块的建筑退西北侧商业用地5米、退东北侧防护绿地4米、退东南侧防护绿地4米、退西南侧防护绿地4米。

五、调整的必要性

1.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202111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成品油和车用天然气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为积极适应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和能源、车辆、交通发展形势,进一步完善“满足需求、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和车用天然气分销网络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建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合建站总量控制在 290 座。20221月,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临夏州“十四五”成品油和车用天然气分销体系规划布局站点的报告》中明确:在临夏市城东五路新建苟家观加油站。为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将位于城东五路的03-01-033地块进行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是必要的。

2.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国家及省市接连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根据《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03-01-033地块内有15亩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并且已报批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03-01-033地块内部暂未得到有效开发。因此对03-01-033地块进行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优先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用地开发,有利于促进城市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可解决部分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问题,盘活存量资产使用,推动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3.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居民出行用油用气需求

近年来,临夏州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道路交通网络日趋完善,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成品油需求量趋于稳定,天然气需求量逐年攀升,成品油和车用天然气行业稳步发展。地块03-01-033西南侧的城东五路向北连接至县道367,是临夏市通往临夏县的主要交通通道,过境车流量较大;同时地块所在的城东片区现状加油站较少,难以满足该片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加油加气需求。对03-01-033地块技术指标进行调整,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保障居民出行用油用气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向好发展。

调整的可行性

1.地块调整的可行性

本次拟调整03-01-033地块现状并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同时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临夏市建设用地较为紧缺,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03-01-033地块东南角有15亩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并且已报批为国有建设用地。因此将原地块03-01-033调整为03-01-03303-01-07403-01-075地块,同时对03-01-07403-01-075地块用地性质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优先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用地开发,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地块调整是可行的。

2.地块面积和开发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拟调整后03-01-033地块的面积 30615.87㎡,较调整前减少8803.53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控制指标较调整前未发生变化,能够满足未来地块开发的强度要求。拟调整后的03-01-074地块的面积7099.96㎡,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米,用地面积和开发指标能满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仓储、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6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资字〔20241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因此地块面积和控制指标调整是可行的。

3.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控规调整的可行性

本次修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综合论证了用地修改的影响、可行性和合理性。在不违反《总规》及《控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充分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4. 建设层面切实可行

规划调整地块及周边地质情况良好,场地平整,地块大部分用地处于待开发状态,限制因素小,建设条件良好。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3-01-033地块的调整是可行的。

七、公示时间

30天(20240524日至20240622日)

八、公示期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