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00084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标 题 | 关于赵学义等人认定为工伤相关情况公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赵学义、孔仙月、张刚、赵晓燕、石海龙认定为工伤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失实情况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认定工伤及不予认定工伤。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
受理时间:8:30至12:00、14:30至18:00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大厦1007室。
受理电话:0930-6210918
邮 箱:lxsrsj@163.com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