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临夏市房地产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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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2.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印发<临夏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市府办发〔2022〕52号)

保障范围

临夏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申报时间及地点

租赁补贴申请实行常态化申请办理,正常工作日即可申请办理;在临夏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滨河景苑小区物业楼二楼)办理。

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拥有临夏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

(3)申请家庭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租住私有住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消费型小轿车,以营运维持生活的车辆价格小于等于7万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商注册资金额度小于等于7万元,无财政供养人员;

(6)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所需资料:

(1)《临夏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到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填写)

(2)个人申请书(申请人必须为户主);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核验);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产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商注册证明和车辆登记证明;

(6)租住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7)家庭收入承诺书;(到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填写)

(8)申请人名下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9)户主2寸照片2张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首次就业,且就业年限在5年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临夏市城区无私有住房;

(4)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租住私有住房;

(5)申请人未在我市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

新就业无房职工所需资料:

(1)《临夏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到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填写)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4)单位的录用文件或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5)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核验)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临夏市的无房产证明;

(8)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9)申请人名下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10)申请人2寸照片2张。

(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临夏市稳定就业,至申请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临夏市城区无私有住房;

(3)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租住私有住房;

(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所需资料:

(1)《临夏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到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填写)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与务工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4) 外来务工申请人临夏市居住证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临夏市城区的无房产证明;

(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7)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核验)

(8)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9)申请人名下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10)申请人2寸照片2张。

放方式

住房租赁补贴审核通过后,按月计算,每季度末发放一次。